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不要孩子,有工作,男方說離可以,先把他家債還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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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也想對你所提的問題發表一下自已的見解,希望見諒。題主離婚的主因是錢的問題,首先你得把自已定位好!你是不是這個家的人,如果是,你自然有義務要承擔或分擔這個家一切責任!因為這是你的家,一個家庭要有主體,所以所有收支應當由主管家庭的人進行支配。否則這個家就不會有好結果!現在你還沒離婚,還是這個家的成員,所以有義務還清你們家的債務,橋歸橋,路歸路。你丈夫的要求不過分。還有要經過法院判決也行!


善行者A


把孩子生下來,把他送人叫人家給你幾萬塊錢也可以啊,我就是二婚,現在老公是頭婚的,我跟他是別人介紹的,我是帶孩子過來的小孩在我肚子也有五個月了,我老公不能生,我懷我兒子就是個意外懷上的,剛開始我也想打掉他,我用了很多辦法就是不掉,我還把肚子撞去碰石頭的,都沒有掉,也是我沒有錢也沒有辦法,後面就讓朋友找個對相嫁給他,讓後就把孩子生下來了,讓後戶口上他們家的,我沒有給我婚禮只半了個滿月酒,現在我小孩都兩歲多了是男孩子,我跟他在一起三年多了,我們沒有辦結證,我覺得把沒有感情的婚姻過著好累真的,因為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他,我這三年也不知道怎麼過的,剛開始他對我還可以的,後面就不咋的了,他很小氣的右摳門得很,對我很小氣,他對他那些朋友很大方,人家沒錢都會馬上跟別人借錢的,我找他要兩三百都不給我,他媽逼兩天給我一百塊錢只能買萊,其他東西不能買,他經常跟我說,說他媽媽一百塊錢可以用三天,說我一天一百塊錢不夠用,說實話現在一百塊錢能幹嘛咯,也買了什麼東西,給小孩子買保尿不溼都買不了,給孩子買雙鞋子也要7八十塊錢的,哎呀不是他親生的對帶都一不樣,叫他給我兒子買玩具都捨不得喲,我現在真的不想和他生活了,孩子他不會給我的,我也帶不走的,像他說的就算我帶走以後小孩子上學也是黑戶,就是上不了學的,讓後我說大不了不上學了,老子花錢去找個人交他學技術唄,只要頭腦零活就行了,現在社會只要會電腦打字那些什麼的,他媽的連錢都不叫給我管,剛開始怕我把帶孩子跑了,在說我帶孩子能去那裡咯,孃家不能回去,孃家媽媽不在了,只有爸爸在有個弟弟他去給別人上門去了的,現在只能烤自己,自己口袋有錢才有安全感的,老公說白了也沒啥子用的,只要有人要我。我會跟他走,我不要彩禮房子那些,只少讓我有安全感的,能把我放在你心裡面就好,不管你去那裡也帶上我,你在哪我就在那裡,你眼睛裡有我,我眼睛有你就行了,我有時候都想帶我兒子跳樓了,他不讓我帶孩子走的話,我和我兒子吃藥死給他看,我讓他什麼都沒有,讓他後悔去吧,我也跟你說過,我說我得不到的東西,他也別想得到,


用戶6167133247271


懷孕七個月,馬上就要當媽媽了,卻很難高興起來。因為你想要離婚。

因為丈夫是個顧大家而失小家的人。他寧願把錢交給母親,也不願把錢給你,那怕你說這些錢可以用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矛盾日積月累,沒有妥善解決,新的矛盾不斷出現,使你們之間出現冷暴力。這就更加重了你堅持離婚的念頭。

此時的男方,不是挽救婚姻,而是提出更苛刻的條件,讓你把彩禮錢拿出來還債。如果協議離婚,還要把家裡的債還清。

這種做法,無疑火上澆油,讓你更加難以繼續這樣的婚姻,就只剩下一個念頭,那就是堅決離婚。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你應該想清楚孩子的問題。懷孕七個月,再過兩個多月就要當媽媽了。如果將孩子留下,離婚後帶個孩子難嫁不說,男人是否會容得下也是一個大事。如果把孩子打掉,那可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而且是一個有生命的肉體,怎麼下得去手呢。

二是你的彩禮錢是給你父母的聘禮,你也為此而付出身體的代價。現在日子過不下去了,他讓你把彩禮錢全部退回,你是否可以接受,如果你不能接受,他不跟你離婚,僵持下去怎麼辦。

三是他讓你拿錢還債。這些錢可能是因為結婚而欠下的。但是,也是幫他家置成了東西的。他家的債務讓你拿錢來還,你不覺得冤枉嗎?如果你不幫他還債,他便以不離婚來要挾你,你可怎麼辦呢?

為了快速離婚,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你只能在利益上做出讓步。退回彩禮,還清債務,然後把孩子拿掉,一身輕鬆的離開這個家門。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別說女方不用還債,只要收集夠足夠的證據,一半以上的房產和孩子的撫養權都將是女方的!


面對如此渣男,最好是選擇訴訟離婚。

說個類似的案例吧:幾年前,上海女孩小方通過相親認識了男士小潘,兩人都在上海工作,年齡、家境都差不多,算是門當戶對。兩人沒有經過太長的“戀愛期”,只是覺得對方條件合適,就結了婚、買了房子,約定一人一半。


然而,門當戶對也僅是流於表面,兩人在平時的交流中甚至無法做到基本的求同存異。但婚後不久,小方就懷了孕並生下了女兒。

兩人的婚姻狀態並沒有因女兒的出生而有所好轉,反而是愈來愈差。先是小潘的父母重男輕女,拒絕幫忙照顧孩子;再是小潘“失蹤”,不管母女倆死活。小方在帶孩子連軸轉的同時,也堅定了要離婚的決心。


小方火速地聯繫律師,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聽了律師的建議後,小方就開始收集關於“小潘是個徹頭徹尾的不顧家庭的渣男”的證據——小潘“失蹤”的證據,小區裡證明小潘和家人從未“拜訪”過小方和女兒的監控錄像,鄰居的證言。


開庭時,小潘說兩方感情未曾破裂,真要離婚,小方就必須帶著女兒“淨身出戶”,決心是要耗著小方不讓離婚。但是在小方收集的這麼多證據面前,小潘的“感情未曾破裂”絲毫站不住腳。

最終,法院經過檢證,證實了兩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外,也將孩子和房產的三分之二判給了小方,小潘則需要每月支付兩千元撫養費。


其實現實生活中,法院在判決離婚案件的時候難點在於“夫妻關係確已破裂”的認定,因為這種認定過於主觀,不能簡單地依據“不回微信”、“不買禮物”、“忘記結婚紀念日”等事情進行判斷。

但是若是存在“冷暴力”的現象,即兩人“各過各的”、對另一方完全不聞不問,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認定夫妻關係破裂。雖說最終還是由法官裁量,但只要像小方那樣掌握充足的確鑿證據,當然是沒有法官會堅決不判離婚的。


迴歸題目,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又提出這樣不可理喻的要求,完全可以不用理會,法律只是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並沒有限制女方的離婚請求,女方可以直接訴訟離婚,主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據面前,法院一定是會支持女方的合理訴求。


最後,法律君希望大家都能遇見對的人,和諧美滿共度一生,即使真是一時不走運、遇人不淑,也要及時止損,並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故事匯


懷孕已7個月,堅持要離婚,男方要用彩禮錢還賬。

從殘酷的現實裡來分析,如果你執意要離婚,就引掉孩子,彩禮拿出來還款,來徹底結束這段婚姻。

像這種事後反悔,無懶型的,你若想片葉不沾身的離去,就要捨得放棄,孩子生下來,一他已明確不要,日後也不能確保他願意支付撫養費。二你一人養育會很艱辛,尤其是沒人幫你,生活都是個問題。

雖然7個月了,殘忍又傷身體,但綜合考慮,這是無奈的做法。

至於彩禮,如果當初是因此而讓人家負債的,你就還給他,落個問心無愧,否則難以全身而退。

從情理上說,孩子最無辜可憐,彩禮就真的不算是多大的事,本就不是你的,再還給人家也無可厚非。

不要說這場婚姻裡你是受害者,誰讓咱遇上了,你又只願離婚收場呢?當是認命。

這場戰爭,你肯定是要放棄些你捨不得的東西來換取自由。

如果心有不甘,建議走法律程序,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否則就自己打掉牙和血吞。



四月的情感


如果是要借債才能娶到你,說明彩禮挺高的。我們這些低彩禮地區的人,也不方便評論這點。

至於因為什麼瑣事鬧到離婚,其實也沒必要討論,看你們夫妻之間也不存在什麼感情了。

現在的問題是雙方都想離,但是男方要求歸還彩禮才願意簽字。

娶了人家閨女,孩子都快要生了。現在老婆孩子都不想要,還要拿錢,這要求很無理啊!

我個人想法是,他不要孩子,但是月份這麼大了,引產更傷身,可以生下來送人。然後出了月子自己好好工作,自己搬出去生活不是問題。

他不願意離就拖著,看誰憋的住,只要他敢帶女人同居,正好可以起訴離婚。

現在如果覺得跟婆家實在相處不了,先回孃家住著吧,懷孕後期,心情不好波動太大。

只能先這樣吧。


大妮大妮喲


樓主你好!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不要孩子,但是要求離婚必須幫他把家債還了,怎麼辦?我們先不去說怎麼辦,也不去評論你們的孰是孰非,我們先從幾點來看這件事。

1.懷孕7個月。相對來說這個孕期已經很久了,男方已經申明瞭不要孩子,那麼你必須要考慮的是離婚的話,孩子是生還是流。生下來的話對於你以後尋找另一半相對有較大的影響,而且必須考慮到的是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會有多大!流的話因為你的懷孕時間已經很久了,7個月只能做引產,而引產的危險係數要高非常多,所以,離婚的事希望你可以慎重。

2.從你的描述可以知道,老公寧願把工資交給母親,讓母親去規劃你們的生活,也不願意給你保管,說你不懂得規劃。那麼我們首先要思考的是為什麼會給老公這種印象,是否之前你花錢的方式無法說服老公把錢交給你,即使你已經說明了只會用在小孩身上,也會記錄用錢情況。那麼不妨可以先讓老公把錢交給婆婆保管,然後慢慢用你的行動讓他可以放心把錢交給你。

如果哪怕是有一絲的可能,個人還是希望你們可以慎重思考,畢竟如果離婚,孩子生與不生,對於你跟孩子的傷害都是不可估量的!希望你可以幸福!





老鄭談情


我覺得,還沒必要離婚,還應該再努力。

你所說的“冷暴力”,可能是一種錯覺,女人懷孕了,容易缺愛,容易缺鈣。因為懷疑導致激素紊亂,容易多想。其實,人家並沒有比以往對你更壞,但是,你卻覺得人家冷暴力。就像一個小孩,原來吃一碗飯就夠了,長大了,還給一碗飯,但是這一碗飯已經不夠他吃了,所以,這個不是你的錯,也不是別人的錯,而是雙方交流不到位。

另外,既然自己有工作,為什麼非得要管男人的錢呢?小錢自己開銷,大錢共同開銷為什麼要去控制別人?誰說女人就一定要管錢的?如果人家比你管得好,為什麼給你管?按照你的說法,人家確實是不放心把錢給你管的,你只是想通過錢控制別人,但是,不擅長規劃花錢和理財。

另外,對方因為當初你們結婚,天價彩禮而欠債,那人家提出拿彩禮還了債在離婚,這樣的要求也是合乎情理的。想必天價彩禮當初還是讓男方壓力比較大的,當初你以為天價的彩禮,可以把愛綁架,吃定對方,而男方覺得天價彩禮“買”你回來,他就應該說了算,但是,你結婚後你們都沒如願,也不可能如願。

很有可能,彩禮錢,是你們之間存在的障礙。婚前,彩禮錢是結婚的門檻和障礙,婚後,彩禮錢你也不願意拿來共同開銷,自己私自保管著,還想管男人錢,導致男人戒備心越來越強,可能女方控制慾比較強,而且對錢看得太重,過於物質。

既然已經結婚,不要輕易放棄,不要輕易離婚,反省和檢點,否則,你即使再換一個人結婚,還是要面臨類似的問題。


非常銳角



wu吳金泉


我真的想不通,你到底愛不愛他,為什麼要選擇和你老公結婚???現在又為什麼堅持離婚??

就因為沒有把錢交給你保管??你咋那麼傻呢?錢交給誰保管,你沒有權利管,人家愛交給誰保管就交給誰,只要你老公給你錢用就行!聰明的媳婦不會主動要老公的存款……

交給他媽媽也正常,他結婚外面拉的帳也都是他媽媽出去借的錢,他把錢給媽媽拿去還賬很正常!說明他很孝順,你該高興……

我不知道,結婚時,你要了多少彩禮?先不說,彩禮不願意拿出來還賬,反而還要老公的工資卡??你有點過火了……

你堅持要離婚,太傷人心了,你肚子裡面懷的可是你老公的孩子呀!怎麼能輕易說離婚,你太任性了……所以,傷害了他,他才說氣話,不要孩子,讓你還彩禮,還賬……

其實,他娶你,不是為了離婚的,他是要和你過日子的!你,既然已經嫁給他了,還懷了他的孩子,就更應該好好過日子……

放開心,不要太過計較,以後,你生了孩子,他外面借的錢還完了,你對他好點,用心點,他肯定會把工資錢給你的……他都願意把錢給母親還賬 ,是個孝子,也是個大方,大氣的男人!你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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