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法規,REACH授權清單增加了11項高關注度物質,清單中的物質數量從43項增加到54項。法規自發布之日20天后生效。
2019年2月公佈了將12項高關注度物質納入監管範圍的草案,此次正式加入了11項物質。
具體如下表:
加入到授權物質清單上的物質在日落日期後就不能再使用,除非獲得豁免或授權。
若在最遲申請日期前提出申請,則申請人可在日落日期後、歐委會做出決議前繼續使用該SVHC。生產商、進口商或下游用戶可申請相應物質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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