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清明節期間祭祀行為的公告

關於規範清明節期間祭祀行為的公告

全縣廣大市民:

為進一步規範祭祀行為,有效遏制城區內因焚燒香燭、紙錢等祭祀行為造成的環境汙染破壞綠地及安全隱患等問題,現對清明節期間祭祀行為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城市道路、廣場、街道、小區、公共綠地等公共區域焚燒香燭、紙錢、冥幣等祭祀用品。

二、嚴禁佔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公共綠地擺攤設點經營銷售香燭、紙錢、冥幣等祭祀用品。

三、對商服、門市及室外佔道售賣祭祀用品的予以堅決清理、取締,對所售賣的祭祀用品將依法暫扣。

四、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按職責依法予以處罰,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綏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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