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立縣的來龍去脈之建縣起因

前面三期我們瞭解了打鼓寨、永興場、打鼓新場

的情況,今天可以開始談立縣的事嘍。

打鼓新場日夜繁榮後,人就越聚越多,但苦於這點只是黔西州新民裡的一個場鎮,老百姓辦事,比如上糧,打官司等等,都要到100多里外的黔西去,很不方便。特別是獨特的行政區劃,造成治安的惡劣。當時,新場西側半山腰的路,是黔西州新民裡與大定府魚腹裡邊界,新民裡就駐打鼓新場,而魚腹裡則在100多里外的大方長石,對治安管理就鞭長莫及了,對打鼓新場的治安、稅收都有很大的負面影響,比如在街上幹壞事的人躲到大定坡上,新民裡和沙溪汛就管不到。街上殺豬的屠戶想偷稅,在四稜碑擺個攤攤,新場的稅務稽徵也不敢管。

老百姓怨聲載道,有識之士也多次向上呈文,要求設立新縣。一直到1915年,北洋政府才下令過問經辦此時,又因為袁世凱稱帝遭耽誤嘍。1918年新場的李應森,黃塵傑等,又呈請立縣,被黔西知事李安鼎駁回,說是最多把下四里設成片區,其他免談。1927年,新場的百姓又呈文重申立縣的事,當時的省長周西城批示,說是設片區不適合,立縣又手續繁瑣、艱難,此事從緩,立縣的事再一次石沉大海。

1930年新場各界推石玉書、毛典濡等,再一次呈請查明原來申報的文案,要求設立正縣,

並從形勢、政治、軍事、交通、生產、歷史、經驗、鄰封和地域等幾個方面,詳細闡述了立縣的必要。比如就經驗而言,呈文說:新場的匪患已有30餘年,清朝時期就設立管帶、統帶,民國後又駐紮了營部、團部、縱隊部甚至防聯團,都拿匪患無法,更有民俗的形成,風氣的不正常,光用殺戮來鎮壓,終歸不是長久之計。只有設立正縣,對民眾進行幫扶、安撫、教育,社會風氣才會得到有效的治理。

這一次,省主席毛光翔親自過問,立縣的事,很快列上了議事日程;為什麼弄個順利,是石玉書起了決定作用,好,我們下期再擺。


作 者:羅維加

編 輯:苟 珊 責 編:李資葦

審 核:劉禹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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