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殭屍車”請查收繳費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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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內停車新規施行在即

部分路邊咪錶停車位承包期未到,4月1日後仍按舊標準收費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嚴藝文 梁懌韜 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懌韜

4月1日起,廣州市中心六區將恢復路內停車收費。記者從廣州市交通部門獲悉,廣州已做好了採用雲平臺管理下,實現路內停車智能化、可視化、科學化的準備,市民日後在廣州路內停車將明顯感受到過去咪錶停車位不一樣的服務體驗。據悉,廣州已開始對長期佔據路邊停車位的“殭屍車”採取行動告知新的收費制度;部分承包期未到的路邊咪錶停車位,4月1日後仍按舊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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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南路已重新劃設路邊停車位

A 部分“殭屍車”收到新收費提示

3月26日下午,記者在設有54個路邊停車位的越秀區東華南路看到,所有停車位已按要求重新劃格並噴塗新編號。記者到場時,幾乎所有停車位上均有車停放。

“印象中這裡的車已經停了很久了。”在東華南路廣九鐵路紀念公園內散步的張先生告訴記者,該處路邊停車位原本是咪表位。自從咪表收費停止後,他發現這些位置長期有車停放,有的車還疑似“殭屍車”。

記者細看發現,停在該處的車輛的確有部分擋風玻璃和雨刮處堆積較多樹葉,說明已停放在此較長時間。這些疑似“殭屍車”的擋風玻璃雨刮處,還放置了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的“溫馨提示”和“廣州泊車”自主停車繳費流程圖。根據“溫馨提示”,廣州市提醒目前停放在即將收費的路邊停車位的車輛,4月1日後將按“先停車、後付費”的模式收費,並提示車主要規範停車、合理使用、自覺繳費。

記者按照停放車輛擋風玻璃處留下的車主聯繫方式,找到停車在此的車主陳先生。他告訴記者,他會在4月1日前把車挪一挪,“我的車是一臺送貨車,春節至今一直沒使用,就停在這裡。”陳先生稱會對比其他停車處的收費標準,再決定以後在何處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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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南路的某車輛收到“溫馨提示”

B 部分咪表位仍按舊標準收費

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2018年10月1日起,廣州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逐步實行政府直接監管。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在廣州中心城區仍有按原有咪表收費標準收費的路邊停車位。

在越秀區大沙頭路,記者看到路邊停車位已經按新標準重新劃設。記者駕車停靠時,有工作人員上前指揮停車。當記者表示用羊城通繳費後,工作人員引導記者使用路邊仍可用的計費咪表刷卡。

“4月1日以後,我們還是按1小時16元收費。”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處的咪表位,是廣州尚存的少量仍在承包期內的咪錶停車位。雖然停車位已按廣州市交通部門要求重新劃設,但因承包期未到,仍按現有收費標準收費。記者瞭解到,部分咪表公司經營管理的路段合同期將在2021年12月屆滿。根據相關規定,政府轉讓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權在轉讓合同期限屆滿後收回。

C 通過泊位管理雲平臺管理路內停車

4月1日後,管理方將如何管理路內停車位?

“屆時,臨時泊位現場有巡查員協助引導停放秩序,及時規勸不規範停車和佔位行為,並核查‘自主停車’上傳信息情況,對未辦理‘自主停車’的停放車輛將進行補錄。”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泊車”泊位管理雲平臺,將通過智能化、可視化、科學化的手段對已接管的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管理、督查及運營。“雲平臺”能及時提供城市道路的停車動態,車主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查看附近泊位信息。

該負責人提醒,對於不按規定繳納臨時泊位使用費的,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規定,將把機動車停放者的信用記錄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不按照規定繳納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以二百元罰款。這意味著,下月起,“殭屍車”久停不走需按收費標準繳費,逾期不交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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