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公安亮劍動真格 全力守護“藍天白雲”

秸稈焚燒防控工作是每年的重中之重,為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杜絕焚燒秸稈這一嚴重汙染環境的陋習,保護好“藍天白雲”,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即日,自鞍山市公安局開展“2020鋼鋒利劍”系列行動以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海城公安機關多警聯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焚燒秸稈”專項治理行動,紮實推進組織、宣傳、巡查、震懾四個到位,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自“焚燒秸稈”專項治理行動開展以來,海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根據鞍山市政府關於2020年春季秸稈焚燒管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嚴厲打擊秸稈焚燒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派出所和相關業務科室大隊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並組織召開重點工作專題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組織基層派出所一線民警進行了業務培訓,巡邏防控,有效確保秸稈禁燒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海城公安亮劍動真格 全力守護“藍天白雲”

組織民警深入轄區,通過發放宣傳廣告、懸掛橫幅、出租車的士led燈廣告滾動字幕、室外娛樂大屏幕24小時循環播放、村鎮社區大喇叭播放錄音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努力提升群眾對焚燒秸稈汙染空氣、易引發火災、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等多方面危害性及防火防災重要性的認識,教育群眾採取環保的方式處理秸稈,營造群眾自覺行動、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

合理安排警力,組織社區民警、輔警聯合鄉鎮、街道幹部結合以往焚燒秸稈情況,走進田間地頭,將轄區鄉村耕地織點成網,採取車巡、步巡結合方式,實行地毯式、全覆蓋、無盲區的巡查,尤其是將火災頻發部位確定為重點,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守,切實加強秸稈禁燒巡邏工作,並增加重點時段的巡查頻率和密度,確保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焚燒秸稈行為,及時採取制止措施,及時依法懲處。

海城公安亮劍動真格 全力守護“藍天白雲”

為保證依法行政,海城市公安局專門組織各派出所業務骨幹,集中學習交流相關法律規定,明確法律適用,證據收集範圍等事項,全力確保依法執法。自禁燒秸稈專項治理行動開展以來,截止目前,全局共巡邏200多個行政村,共依法查處禁燒秸稈行政案件34起,行政拘留8人,有效起到震懾作用,焚燒秸稈行為明顯減少。

公安民警提示

  近幾年,我國關於禁止焚燒秸稈的整治力度不斷增強。對於屢禁不止的焚燒秸稈行為,我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相關的處罰規定。


1.公民焚燒個人或他人田間、路邊、地邊、村邊、渠邊、坑邊等農作物秸稈,造成大氣汙染的,由環保部門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2.故意焚燒他人農作物秸稈、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以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對於不聽勸阻,故意焚燒農作物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以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處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對故意焚燒農作物秸稈,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失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其他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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