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产品不仅仅是“得到”而是引人“向善”

在定义什么是一款好产品,前提是功能性刚需,深层次是满足欲望(多巴胺),也叫做创造性张力的挖掘。 寂静法师说过,一切商业的入口处是感觉。非常有道理,好产品就是从感官挖掘到心理层面的。

让人“上瘾”的产品一定会从“色、声、香、味、触”几个层面俘获消费者,乃至引导让人进一步的“贪嗔痴”的功能,让人无法“断舍离”。

尤其是互联网产品特别有代表性,能够在虚拟世界不断引导和满足消费者“得到”。 佛家的语境里,一边说有求必应,一边又说“有求皆苦”。其实人的欲望是不可能被满足,满足的越多越贪婪,佛家的高明在于你要“乐受”我有,你要“拔苦”我也有。佛家的产品最终是引导人向善,向内挖掘。

爆品就是直接让人有“乐受”,但爆品不代表是好产品,好的产品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满足,而是能够让人心生敬畏,甚至能够表达出产品设计师赋予产品深层次的文化,思想,理念,引发消费者产生共鸣,带来美好向善的力量,形成品牌正向效应。

做互联网游戏的,他们也能够做出“好产品”,但由于他们缺少信仰,这些设计者和投资者就像制造“精神鸦片”一样的毒害消费者,最后早晚都会承担“因果效应”。

所以,好的产品一定要向善。 一款好的产品,不可能满足于所有的群体,所以严格意义上功能设计的越多越没有特色。


好产品不仅仅是“得到”而是引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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