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4歲多,回家支支吾吾說幼兒園老師「讓我把打翻在地上的飯全吃光」,作為家長該怎麼處理?

頭條微天下


看了很多人的評論,心情更加激盪了!為什麼?

第一、世界上永遠不存在感同身受!

1:別人的父母看待這個事情,總是強調理性,因為事情沒發生在你的身上!

2:作為當事人的家長,也沒有權力替孩子做主去寬容別人,童年的心理傷害一旦造成,將伴隨一生。

第二、過分顧慮,不僅無助於維護權益,更是因為這樣的軟弱助長了不良社會風氣。釘是釘卯是卯,事情就必須調查清楚,誰的錯,誰承擔後果!

第三、找教育局是不對的,那是一個體系的,有連帶關係,不能保證處理的公平公證。審判也是需要無關係的第三方,所以需要司法介入。

第四、怎麼解決?如人格侮辱事實成立,不需要賠禮道歉。同樣的事情,讓施害者也受一次,與此同時,量刑監禁! 這裡講一下,有很多人喜歡搞行業崇拜,強調理解和社會保護,還威脅人民群眾,如果得不到保護,以後沒人從事我這個行業了……這是多麼卑劣無恥的論調啊! 我想告訴這些人,你怎麼做人,怎麼做事,和行業沒有關係,那是人品人性的優劣!再者,無論哪個行業,永遠都有人去做,即便缺了一個行業,也必然會有另外一種形式來補位,歷史的發展是必然的,任何一個人一個行業都沒資格搞特權主義! 這個世界需要公平,需要強調普通人民群眾的公平!

第五、一個民族要想強大,每個人都要敢於發出正義的聲音,無論對手是誰,什麼地位,不要畏懼!!!


天一上人


要和缺德保育員據理力爭,明確告知只要孩子以後吃了園中不潔食物或進食後不適,一定追究。因為孩子沒有自我保護能力,守護他們是父母的責任。


娜妮254872673


溝通是解決誤解的唯一途徑。可以就此事和老師進行心平氣和的交流,找出真相,到底是孩子無意識的撒謊還是老師素質的敗壞。必要時可和園長溝通,查監控。解決問題而非製造矛盾是重要的解決問題的思路。溝通不順暢或溝通沒結果,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可尋求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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