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练习生的“血泪”归国路,实质每一步都是荣光

最近,艺人周洁琼因违约而被韩国公司P社告上法庭的新闻,让中国留韩练习生的话题又得到了大众的关注。

周洁琼是谁?2018年的《偶像练习生》,19岁的她就在节目中担任舞蹈导师。然后去年又出演了古装武侠剧《有翡》(饰演李妍)和古装悬疑剧《大唐女法医》(饰演冉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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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担任偶练舞蹈导师前,她曾是一名韩国Pledis Entertainment公司的中国籍练习生。训练几年后,于2016年参加韩国选秀节目《PRODUCE 101》,获得第6名;2017年,成为P社旗下女团PRISTIN一员,正式出道。然后2018年就回中国当导师了。

对于类似事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陌生。印象中很多去韩国当练习生的中国艺人,最终都走了这条艰难的归国路。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是怀着一颗中国心,是受不了折磨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第一个开此先河的艺人,应该是韩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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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庚于2003年前往韩国,成为SM公司旗下练习生。2005年,他作为Super Junior唯一中国籍成员正式出道,也是第一位正式在韩国出道的中国人。真是鼻祖级的人物啊。2007年,Super Junior中国小分队SJ-M成立,韩庚任队长,从此开始征战华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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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在湖南卫视等平台的推波助澜下,SJ-M在中国红透半边天,尤其韩庚,拥有超高的人气。然而就在2009年底,韩庚正式向SM提出解约,并回国单飞。

SM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与韩庚进行一场长达两年的官司。最终以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韩庚如愿恢复了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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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庚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关注和广泛热议。一方面是支持韩庚,因SM合约中一系列不公平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韩庚的各方面权益;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这种行为违背契约精神,为中国练习生贴上了“白眼狼”的标签。


EXO归国四子

韩庚事件五年后,类似的群发性事件再次出现。这一次,对方还是SM公司,而韩庚这边,变成了吴亦凡、鹿晗和黄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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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SM旗下男子组合EXO成立,共12名成员,其中包括四名中国成员。照例成立了中国小分队EXO-M,包括四名中国成员和两名韩国成员,其中吴亦凡是队长和主Rapper、门面担当,鹿晗是主唱、领舞、门面担当,张艺兴是主领舞和副主唱,黄子韬是Rapper、武术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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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一成立,就迅速在中国拥有了超高的人气,尤其是吴亦凡和鹿晗等成员,在2014-2015年这种状况达到了巅峰。比如,鹿晗于2012年随手转发的一条微博,在2014年以1300多万条评论获得吉尼斯纪录认证;2015年,该条微博的评论数达到了1亿多,刷新了这一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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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国爆红后,几名中国成员也先后走上了解约归国之路。

2014年5月,吴亦凡率先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SM公司解约。随后他回到中国发展,主演个人首部电影《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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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鹿晗实施了与吴亦凡同样的操作,以发展受限、过度劳累至身体出现病症为由,要求判决专属合同无效,随后回归中国,向粉丝喊话:我回家了!我爱你们!

2015年4月,黄子韬的父亲以儿子“一身伤病”为由,通过微博宣布与韩国SM公司解约。随后回国,成立个人工作室,发行首张专辑,参加央视综艺《挑战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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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鹿晗/黄子韬三人,其实解约理由与韩庚差不多,基本都是认为合约条款不公平、公司没人性、当“奴隶”太辛苦、身体久劳成疾、收益分配不公等等。而最后的结局,吴亦凡、鹿晗都和韩庚一样,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成功实现了单飞。而黄子韬,因为他一直放弃和解,强烈要求解约,官司从2015年打到2018年,一审、二审、和终审均被韩国法院判决诉讼失败,未能如愿解约,后来也不知怎么了。

需要说明的是,吴亦凡与鹿晗只是与SM公司达成和解,而和解并不等于无条件解约。按和解协议,他们虽然有权自主自己的一切演艺活动,但在2022年合约期满前,SM公司有权从他们的演艺收益中获得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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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周洁琼又是为何呢?

五年一高潮,经过吴、鹿、黄这一出后,现在又到了周洁琼的官司。

在当了导师,出演了几部影视作品以后,2019年9月,周洁琼向公司提出解约。她甚至都不上法院,只发了邮件通知公司。为什么她不上法院呢?大概是没有那么多苦大仇深的理由吧,仅仅是“合作过程中发生很严重的问题和对职业生涯的深思熟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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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底是什么问题,她并未公开说。P社方面表示“得知其解约理由后十分诧异”“公司不存在导致周洁琼提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并公开向所有第三方机构提出警告,与周洁琼的合作行为将构成对他们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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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来看,明显周洁琼处于下风。P社会状告周洁琼违约私自接活,这个官司他们倒是未必会赢;因为此类官司由中国法院受理,当初SM告黄子韬的类似官司也输了;但周洁琼要求解约的官司,须由韩国法院裁断,绝对没那么简单,最多不过又是以和解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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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又一轮的角斗,只要韩国娱乐公司依然招收中国练习生,那么,这样的纠纷与官司,就会一直存在。

那么,既然韩国娱乐公司已经经历了这么多前车之鉴,为什么他们依然越来越多地招收中国练习生呢?

其实理由很简单,商人眼里,利益永远是第一驱动力。他们招收中国练习生,只是把他们当作一把打开中国市场的“钥匙”而已。毕竟中国市场这么大,谁也不可能轻易言弃。而靠他们本国艺人来打中国市场,现在基本无望。

那么,那些扯皮的韩国公司与中国艺人之间,你觉得谁更有理呢?

其实两边都有理,也都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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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的专属合同,确实非常苛刻,太多霸王条款,期限最少十年,韩庚的甚至13年;超负荷的工作,完全没有休息时间保证,没有累到完全趴下决不能停下;获得的收益绝大部分属于公司,分到成员手里极为微薄;表面光鲜的爱豆,甚至活得不如韩国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太扒皮了!不只是中国艺人解约,韩国艺人中也常有此类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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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确实涉及到契约精神。毕竟合同是自愿签署,难道你以前不知道去韩国当练习生很苦?只是以前你是普通人,为了成名,你什么条款都觉得可以接受;现在成名了,翅膀硬了,知道单飞就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所以你要解约。试想一下,如果你在中国没有人气,没有新的靠山,你会解约回国吗?说到底,艺人方面解约的最主要原因,跟韩国公司招中国练习生一样,同样也是利益使然。

有句话叫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的中国练习生,其实福利远比当初韩庚的时期要好了。韩庚在解约前,基本在中国没有单独的活动。

而吴亦凡、鹿晗、黄子韬,在EXO-M出道以后,公司就一直有为他们安排在中国的单独活动,资源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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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成员张艺兴,就更自由了。SM公司允许其在中国以工作室的形式,独立开展他个人的影视、音乐及商务合作等一切经纪事务,但依然是EXO-M组合的成员之一,正常参加组合的集体活动。张艺兴也成为了SM公司第一位获得在中国自主发展权的中国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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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周洁琼,其实发展步伐更快。2017年韩国出道,完完全全的新人,到中国摇身一变,就是导师了,前后不过几个月时间。然后影视资源也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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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韩国公司对待中国练习生,如今已经人性化很多了。他们一步步让步,其实也是不得己。比如,如果不给张艺兴自主权,可能EXO最后一位中国成员也留不住了。如果不给中国艺人创造这样的条件,那可能导致每一位只要红了都会走上诉讼解约之路;这样的话,可能真的不能再招收中国练习生了,也就意味着放弃中国市场了。

我们也必须明白一个真相:

从韩庚,到吴亦凡、鹿晗、黄子韬,其实这些韩归明星中,似乎没有一个真正成功单方面解约的案例。

坚决要求解约的黄子韬,败诉了,其他几个则都是以和解方式结束纠纷。和解,其实跟张艺兴的方式是同一性质,都要继续给公司赚钱。不同的是,张艺兴象征性地维持了团员身份(真正归团的时候并不多),双方没有撕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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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合同法的人都知道,一份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的合同,要单方解除的话,远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契约精神,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而不是道德,不是谁一句觉得苦就可以要求解约的。鹿晗他们肯定也是知道,跟公司刚到底的话,也有不小的败诉风险,所以才接受和解。SM也知道,既然对方去意已决,也没必要鱼死网破,只要和解协议中依然能获得利益保证,那就放手吧。

虽然类似的纠纷案例那么多,但并不代表所有中国练习生都会走这一条路,也有一些恪守契约精神的名字。如:

张力尹,作为SM旗下的Solo歌手,直到2017年约满才回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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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华,跟韩庚同团出道,直到2018年约满才离开,正式单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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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茜,作为SM旗下女团f(x)队长,直到2019年十年约满,才开启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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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尔,作为韩国JYP公司旗下GOT7组合成员,出道7年,至今没有解约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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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张艺兴等。

其实仔细想想,中国艺人竞相解约回国的根本原因,还是国人对韩流的崇拜,导致这些练习生从韩国镀金回来就成了国宝一般,同时,中国明星的收入与韩国明星相比也有天壤之别。

打个比方,如果你去很远的地方打工,开始学到了技术,后来却依然只能累死累活地拿着3000元的月薪;某一天你回到家乡,发现家乡的人都把你当英雄一样崇拜,家乡很多单位竞相邀你加盟,工作不像外面那么累了,工资也轻松过万、甚至几万了……那么,你还会恪守那份契约精神而回到他乡去打原来那份工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欲?谁敢拍着胸脯说会?

当然,这样的事情基本不可能发生在我们生活中,只有娱乐圈才会发生这种反常理的事。所以,即使我们完全能理解那些归国艺人的想法,也欢迎他们的归来,但我还是觉得,在我们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契约精神,还是十分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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