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交警同志,我這是因為剛剛吃了檳榔,我可沒喝酒。”面對民警的例行檢查,駕駛人張某面不改色,“態度誠懇”地如此回答,試圖以酒後嚼檳榔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違法行為。
男子酒後駕車被查,謊稱是嚼檳榔所致
“偽酒駕”逃避懲罰不可取
近日,長治市直交警七大隊民警在轄區內西一環路口開展查處酒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時,車牌號為皖KXXXX0的駕駛人張某通過檢測,竟然吹出了109mg/ml的數值,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解釋,因為剛剛吃過檳榔,並沒有喝酒。為檢驗張某所言是否真實,執勤民警在10分鐘後對張某進行第二次檢測,結果顯示為74mg/m l,這時張某依然堅稱是因為嚼了檳榔的原因。面對這樣的情況,執勤民警又在等待7、8分鐘後對其進行第三次檢測,結果顯示為79mg/ml。這時,面對三次的儀器檢測,張某才承認了自己在飲酒後,企圖用咀嚼檳榔的方式來躲避交警的查處。
在民警對其進行教育之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規定,對駕駛人張某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面對在查處違法行為中出現的各種“意外”,市直交警七大隊的民警就曾以藿香正氣水、荔枝、漱口水、蛋黃派等為例特意做過測試,結果證明,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是可以檢測到“酒駕”的,但是在5分鐘後再檢測,這樣的情況就會消失。生活中我們避免不了會食用含有酒精的食物,但以此用來當做是逃避懲罰的方式,未免會顯得“掩耳盜鈴”,在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真酒駕還是“偽酒駕”,一查便知。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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