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惡意欠薪被執行人懼上“黑名單”火速達成協議

紅網時刻懷化3月27日訊(通訊員 石夏碧)“張某某,我是靖州法院執行法官,我們查到你微信上有5000元進賬又火速轉移的情況,如果你有償還能力卻拒不支付申請人黃某某的勞務工資,我們將對你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甚至拘留的強制措施。”3月26日,迫於執行威懾力,拒不支付勞務工資的被執行人張某某來到靖州法院,與申請人達成了限期還款的協議。

申請人黃某某為被執行人張某某承攬的建築項目提供裝模等勞務,2019年7月雙方結算時,張某某尚欠黃某某勞務工資款4萬元,並立下欠條一份。黃某某幾番催要無果訴至法院。靖州法院經審理作出了令張某某限期支付黃某某工資的判決。因張某某不履行生效判決,黃某某向靖州法院申請執行。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依法對張某某發起財產查詢,發現其賬戶內尚有一萬餘元,為避免轉移財產,執行幹警立即將張某某賬戶凍結。考慮到年關將至,為幫助申請人儘快拿到工資,執行幹警組織雙方調解,張某某當下支付了黃某某工資一萬元。不料疫情來勢洶洶,法院幹警即時投入到緊張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執行工作也受疫情影響暫且擱置。

近期,執行幹警再次啟動對張某某的財產查詢,發現其微信賬戶內有5000元轉入,還未來得及凍結就被轉出,於是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經協調,張某某賬戶內已凍結的資金將即時撥付用以支付黃某某的工資,剩餘欠款則在兩個月內還清。

隨著復工復產的有序推進,執行幹警馬力全開,加大執行懲戒力度,按照能查封的火速查封、能劃撥的及時劃撥、能調解的儘量調解的要求,充分運用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開展線上查控、凍結、劃撥,以及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車管所等部門進行線下查封,積極探索疫情防控形勢下的執行工作模式,保障執行工作穩步推進,做到疫情防控和執行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切實維護特殊時期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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