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過來人告訴你:離婚後,和前任和平相處,其實沒那麼難

妥善對待離婚,是每一位成年人必須懂得的道理。

所謂“妥善”,包含謹慎做出離婚決定、離婚時減輕傷害、最大程度保護孩子利益、以及離婚後處理好與前任的關係。

有人說:“離婚了,就該和前任老死不相往來。”沒錯,避免糾纏、不回頭地走入新生活,是一種正確的姿態。尤其當前任“壞”得很極端——違法亂紀、坑蒙拐騙、吸毒賭博、家庭暴力……你只能選擇遠遠離開、保護自己,保護孩子,是應該的。

但,世界上並非那麼多的壞人,普通的離婚中,沒有非黑即白、只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恩怨是非。面對這種情況,那些決絕的姿態,就並不適用於有孩子的人。

我曾在專欄《這樣離婚,不傷孩子》中說過:

每一對父母,都用一個共同的孩子,把彼此的命運和生活不可撤銷地聯結在一起。不論你怎麼迴避,也否認不了,對方是自己孩子的爸爸/媽媽。

所以,為了孩子必須跟前任聯繫,是絕大多數離婚父母的必然。很多父母便在這種必然之下陷入了更大的困難——與前任和平相處,哪有那麼容易呢?

——“不論我的前夫在什麼地方,只會給身邊的人帶來傷害。”

——“你不瞭解那個女人,她只要錢,一點人性也沒有。”

——“我倒是願意和他和平相處,可惜是他們全家都沒有這種胸懷,視我為敵。”

——“如果他能負責任,我也不用離婚了。不給撫養費、不來看孩子,我也就當孩子沒這個爸爸!”

這些離婚人士往往如是說,他們的言語中,帶著對彼此深深的恨意。

4位過來人告訴你:離婚後,和前任和平相處,其實沒那麼難

離婚,對任何人都是生活中的一次大創傷事件。離婚時我們怒火中燒,恨不得殺了對方;離婚後,我們深深地沉湎於痛苦。這種紛亂的、複雜的情緒,正是“與前任建立和平相處”的巨大阻礙。

人與人之間的恨,來源於什麼?是誤會、是慾望、是金錢、是比較下的心理失衡,也許你覺得還有足夠的時間去消解和淡忘,然而別忘了——讓孩子在恨意中生長,是父母的失職。

一些離異家長曾向我提出過很多這樣的問題(詳見文章: )在這些問題中,我看見了離婚關係中不可彌合的矛盾,也看見了每一個人解決矛盾、達到平衡、療愈自己的可能性。

那麼,那些真的能放下恩怨,和前任和平相處的離婚父母,是怎麼做到的呢?為此,我採訪了5位中年家長的故事。

我不需要他,並不代表孩子不需要他

——A,女,33歲,離婚2年

感情還好的時候,他有一天跟我說:“哪一天我們過不下去了,一定要好聚好散啊。”我奇怪為什麼他會說這樣的話,如今想起來,還是對我不夠愛吧,先我一步,預料到了我們的結局。

不合適的婚姻,只會讓人充分暴露最醜陋的一面,當彼此都明白覆水難收時,我只說了一句:“你還記得當初你自己的話嗎,好聚好散,你就像個男人一樣,給我一個好散,行嗎?”

他答應了,他的“好散”,就是不再跟我搶孩子,把孩子讓給了我,而我答應每個月給他一次探視機會。

離婚了,我專心上班、專心帶孩子、專心運動減肥,他每個月都過來接孩子住幾天,一開始我有點提防,生怕他帶孩子藏起來,還特意買了定位手錶,後來也不在意了。

那個時候,我一切想法都是從最壞的角度考慮對方,但是我很明智的剋制了自己在孩子面前醜化他爸爸、阻撓孩子和爸爸接觸的衝動,因為我覺得我不需要他,並不代表孩子不需要他。

兒子還小,但也會問爸爸怎麼一個月才回來一次。我還沒法向他解釋離婚,只能說爸爸和媽媽沒住在一起。儘量雲淡風輕,讓孩子覺得這不是個大不了的事情。

我想,如果前夫是那種離了婚就撒手不管的男人,對孩子來說應該傷害更大吧。我應該慶幸,前夫對孩子還是上心的,他願意跟孩子接觸,為什麼不能讓孩子有爸爸呢?哪怕這個爸爸不愛媽媽,但是媽媽也不愛爸爸啊,我們都把愛給孩子,不是挺好嗎?

孩子幼兒園裡老師和家長沒幾個知道我們是離婚的,家長會活動什麼的我們都輪流參加。我覺得這是雙方努力達成的效果,雖然有時候為了孩子的教育我們還會吵幾句,但也沒有結婚時那麼心累了,吵了就吵了唄,反正最後要的只是一個結果。

現在我和前夫的關係保持不冷不淡,見面是經常見面的,但我們倆儘量心照不宣地去提過去的事。因為彼此都明白,提了就要吵架,就要打破這種精妙的平衡,對孩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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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做朋友,但也懶得再恨了

——B,女,32歲,離婚4年

我離婚已經4年了。在這4年中,我沒見過他一面,也從沒與他有過任何接觸。

自從離婚後,他就完全從我的世界裡消失了。他不要我、不要孩子、不要這個家,決定跟另外一個女人尋找幸福去了。

一開始,我是恨的,恨得徹夜不睡,一會兒哭得不能自已、一會兒又在頭腦裡幻想出很多惡毒辦法去報復。可理智告訴我,相比起在幻想中報復,我有更現實的事情等著去做——安撫和照顧受傷害的孩子、搞定離婚後的經濟來源。

單親媽媽的日子不好過,需要鋼筋鐵骨、鋼鐵意志。我只能放下一切磨練自己,為了孩子、為了未來的生活。好在我挺過來了,生活步入了正軌。

我想,要我跟前任和平做朋友,我是萬萬做不到的。受的傷害太深了,我沒有必要去原諒一個無情、無義、無信、拋妻棄子的人。

不過我告訴自己:

恨是徒勞的,只會耽誤自己。恨一個人,也是要花時間花精力的,我的注意力需要放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陪伴孩子、發展事業。只有自己強大了,才會體會到更多人的友善和愛。而他,終究不過是個過客。

我現在不恨他,懶得恨、沒時間恨,相反,如果他肯來對兒子盡一點責任,我很歡迎,我甚至會不計前嫌;如果他要和我來搶孩子,他沒資格,我會跟他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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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是為了結束爭吵,還有必要採取敵對嗎?

——C,男,41歲,離婚5年

我現在和前妻保持了良好的關係:能在一起吃個飯,能開兩句玩笑,對方如果有需要,能幫忙的也可以幫個忙。

但是,她再婚了,我也有女朋友了,我們都明白,兩個人再也沒有可能在一起了。僅僅只是,因為我們兩個是小女的爸爸媽媽,我們有共同一份責任。

以前,我和她吵得很兇,我不明白世界上怎麼有這種蠻橫不講理的女人,更嚴重的時候,她還拿東西把我的額頭砸出血。後來為了爭小女,我們兩家也打,最後是孩子受不了了,離家出走了,我們才真的慌了,幸虧當天就找到了孩子。但是我們也意識到了,我們這樣鬧,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

小女最後歸我帶,她每個月付撫養費。其實我知道她收入,付不付都無所謂。離了婚以後,兩個人距離遠了,能夠看清一些事。她原本也不是潑婦,在這段婚姻裡我也有責任,一定程度上我把她逼成了那樣。

我覺得離婚後還要敵對,是當事人自己沒想通。離婚,就是為了把兩個人的矛盾來個一次性處理,就是為了結束漫無止盡的爭吵。離了婚還要吵,那這婚,不白離了嗎?

小女雖然我帶,但畢竟爸爸和女兒之間的溝通,是需要媽媽介入的,這一點誰也不能代替她媽媽。事實上,我和前妻,在做父母這件事情上都需要成長,而不計前嫌,是我們做到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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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對前任有太高的要求,就能處好

——D,女,38歲,離婚2年

我和他是和平離婚的,兩地分居太久了,誰也說服不了誰。我早就過得像個單親媽媽了,不離,還能怎樣呢?

過去,我最大的問題就是:老公不肯回家。現在沒有老公了,自然就沒有了“回不回家”的問題。我覺得把這一切放下後,輕鬆了很多,終於可以沒有後顧之憂,還是像從前一樣,工作、帶孩子,而且沒有了過年回他老家等等的負擔。

為了讓孩子沒有“失去爸爸”的感覺,我還是讓孩子時常和他聯繫。放暑假的時候也讓孩子跟爸爸一起回老家住上一個星期。我跟前夫說:“我不會在孩子面前說你一句壞話,你也不要說我的壞話,我們兩個都要控制一點,這樣對孩子好。”他也答應。

我發現,不切實際的期待是產生一切痛苦的根源。我們兩個婚姻的最大問題,就是他對我的愛不夠多,他始終把自己的需要擺在妻子和孩子的前面。而我看不到這一點,還痴痴地盼望他回頭,真的是太傻了。

我的前夫不是什麼壞人,他只是和我犯了同樣的錯——和一個不合適的人結婚了。上天要這樣安排我們,沒辦法,只能朝積極的一面去看。

夫妻做不了,別做仇人,畢竟還有孩子,或許這種感覺就像做個同事——一起努力,嘗試找到一種合作養育孩子的最好方式。

4位過來人告訴你:離婚後,和前任和平相處,其實沒那麼難

晴朗的話

人到中年,與前任和平相處,到底有多難?

好聚好散的,不難;

雙方都願為孩子好的,不難;

走出了傷害的,不難;

用理性戰勝了情緒的,不難;

把生活的重心放在未來發展上的,不難;

……

所有的傷口終將被彌合,沒有任何人,值得自己揣著怨恨過一輩子。咬牙切齒、念念不忘,只不過因為還沒走出傷害的陰影,還活在過去。

如果說婚姻是一門課,那麼離婚,就是一種另類的畢業方式。從此以後,你對婚姻和人生應該有了新的認識,你與前任的夫妻關係,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篇章。而你,更該以一種新的視角,去看待和處理好兩人的關係。

沒有必要拿昨日的恩怨,去計較明日的得失,記住,你是活在當下。放下怨恨放過自己,與自己和解,才能過好當下。

希望每一對有了孩子的離異夫妻,都上好這一堂離婚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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