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棉花二次补贴统计工作进行中

根据《2019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通知,塔城地区沙湾县、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开展棉花质量补贴试点。

此次棉花补贴将根据国家清算补贴资金总额和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供的各师籽棉交售量,按照兵团统一确定的籽棉补贴标准,财政局于2020年4月底前拟定兵团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清算方案,经兵团审定后对预拨资金进行清算。师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核定的棉花产量和面积,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团场、代管的兵直单位和师域范围内其它所有制形式的种植主体。团场(兵直单位)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全额兑付给种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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