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个100%”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安全

新疆日报

疫情防控期间,新疆生态环境部门坚决做到了全疆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和城镇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情况。

疫情期间,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疆近600家医疗机构、1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000余个集中隔离场所开展排查、监管。

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伊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等9家定点救治医院,和接收定点救治医院医疗污水的乌鲁木齐米东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阿克苏市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并落实消毒措施,各集中隔离场所按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消毒工作,没有发生二次污染,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情况。

据悉,1月20日至3月30日,全疆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4152.349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做到了100%收集和及时处置。

下一步,全疆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与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持续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禁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污水排放,确保全疆生态环境安全。(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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