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管控對吸毒人員迴歸社會的影響值得重視:符合條件應及時解控

隨著這些年來吸毒人員的不斷積累,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必定也是一個龐大數字,根據《2017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公佈的數據可知,2017年全國戒斷三年未發現復吸的人員共有167.9萬名。根據《戒毒條例》第七條規定,對於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那麼,這167.9萬名戒斷三年未發現復吸的人員依法應當不再實行實行動態管控。本人雖然查詢不到客觀資料證實有多少這類人員脫離動態管控,但從網上大量戒斷三年未復吸人員諮詢如何解除動態管控的情況來看,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未脫離動態管控的不在少數。

動態管控對吸毒人員迴歸社會的影響值得重視:符合條件應及時解控

吸毒檢測

吸毒人員既是違法者,也是受害者,從醫學上看 ,吸毒人員也是一種病人 。國家大力開展戒毒工作,其目的之一就是幫助吸毒人員能夠重獲健康、迴歸社會。同時,為了防止吸毒人員肇事肇禍,凡是吸毒的,一律納入吸毒人員網上動態管控預警系統,這確實有必要。然而,由於大量戒斷三年未發現復吸的人員本該脫控而未能脫控,他們的迴歸社會之路變得困難重重。本人從天涯論壇的兩個談論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的帖子中截取了一些吸毒人員的留言,可以見到這類人群迴歸社會難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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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截取了部分網友的留言,還有很多留言不太方便公開,但無不顯示出動態管控對他們迴歸社會之路造成了極大的阻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個人生活的影響:給住宿、旅遊、辦證帶來不便;遭受社會歧視、感覺沒有隱私、怕尿檢陽性不敢隨便服藥。

二是對婚姻家庭的影響:父母/配偶懷疑復吸、不信任、家裡人被鄰居看不起、鄰里關係受影響、影響孩子心理健康。

三是對個人工作的影響:難以找到工作,找到工作,也可能被發現是吸毒人員而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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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檢測

很多吸毒人員早已不再沾染毒品,但仍然未能脫控,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就是如何脫控。然而目前並無一個明確的規定說明如何脫控,脫控的作出主體、脫控的具體流程、需要準備的資料,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本人也曾諮詢過民警,他也說不清如何脫控。由此看來,未能脫控絕對不是吸毒人員單方面的問題,還有操作規範不明確的問題。我前段時間寫過文章探討如何脫控,坦白的說,那是站在吸毒人員角度說明如何幫助自己脫控,但是,各個地方的操作不一樣,又有其它因素的影響,真不敢保證就能一定脫控,但確實是一種方式。

網上有一個視頻報道,說的是一名未曾吸毒的女子被納入動態管控,原因是其身份證被朋友冒用,其實是他朋友吸毒,這名女子頂著吸毒人員的標籤多年,給其生活、工作帶來極大不便,後來找到基層民警反映情況,民警在核實後說基層公安機關無法解控,需要省級單位才能解控,後來民警打了證明遞交省級公安機關才給這名女子解了控。而她因為此事花費了大量的精力。通過此事也可以看出一名吸毒人員的脫控之路真不是那麼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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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檢測

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中,有的是通過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有的是吸毒未成癮的人員。對於通過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由於公安機關可以掌握他們的信息,因此他們倒有機會脫控。但是對於很多吸毒未成癮的吸毒人員,他們不會被責令社區戒毒,拘留幾天就出來了,很多去向不明,公安機關不掌握他們的動態,一旦被納入動態管控,估計長久掛在那裡了。這類人多是一時糊塗吸毒,他們最為渴望脫離動態管控。

如果戒斷三年未復吸的人員長期無法脫控,他們的生活受到影響,他們的工作受到限制,可能造成新的社會問題,真的需引起重視。有一個曾經在公安系統工作的朋友說出了他對此事的建議。我覺得很有道理,分享出來。

第一,建立戒斷三年未發現復吸人員的數據庫,要求吸毒人員定期到派出所接受檢測,對三年內沒有復吸的,統一脫離動態管控。現在毛髮檢測技術已經普及,可檢出六個月內有無吸毒,吸毒人員只需一年接受兩次檢測,三年接受六次檢測就可以了。

動態管控對吸毒人員迴歸社會的影響值得重視:符合條件應及時解控

毛髮檢測

第二,對於三年毛髮檢測通過的,除了統一脫離動態管控之外,各類終端均不再顯示。他提出,就算脫離動態管控,但是仍然可能面臨無休止的尿檢。他舉例說,民警用警務通查看身份證,吸毒的,立刻顯示吸毒記錄,但這個記錄根本不體現管控等級,民警也不會詢問是否戒斷三年未復吸,而是直接要求尿檢。這說明如果各類警務終端依然顯示是吸毒,就算脫控依然可能被經常尿檢。所以,脫控後,還需要在其它警務終端不再顯示可避免無休止的尿檢。

第三,公安人員在吸毒檢測時要注意保護被檢測者的隱私。因為你一個不小心的舉動,可能會對被檢測者造成極大的困擾。

吸毒雖然只是違法,但吸毒人員所承受的代價可能比犯罪還嚴重,一味的管控可能適得其反,他們更需要的是幫助。希望動態管控措施能夠動起來,給應脫控的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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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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