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C1的本,開著重型自卸貨車,記12分沒商量!

3月29日,記者從河北高速交警冀州大隊獲悉,近日,執勤民警查處了一起準駕車型不符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拿著C1的本,開著重型自卸貨車,記12分沒商量!

3月25日當晚,執勤民警趙利軍、牛江濤帶領輔警郭宇健、劉文傑在大麻森收費站開展夜查整治行動。20時30分許,一輛重型自卸貨車行駛過來,民警示意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這一查,查出了問題。

民警發現該車司機王某所持駕駛證為C1,是不能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經詢問,王某承認自己不具備駕駛資格,但還是僥倖駕駛,以為不會被發現。

記者瞭解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王某實施了“持準駕第二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一類機動車中不得駕駛的機動車型”的違法行為。隨即,民警對王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並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記12分的處罰。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胡雅玲 通訊員劉文傑

供圖/河北高速交警冀州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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