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眾砍斷飲用水管被處罰

一群眾砍斷飲用水管被處罰

2020年3月25日,水富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辦理一起故意損毀財物案。

3月24日,接群眾報警稱在太平村轄區一飲用水管被人故意砍斷,導致太平集鎮相關單位、居民用水中斷長達數小時,轄區復工復產受到影響,給群眾正常生產生活帶來嚴重不便,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經查,嫌疑人為太平村村民騰某某,民警將其傳喚至太平派出所,騰某某對其砍斷飲用水管的事實供認不諱。


一群眾砍斷飲用水管被處罰


一群眾砍斷飲用水管被處罰

為維護轄區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服務轄區相關項目復工復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警對騰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警方提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目前,全市正值復工復產關鍵時期,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阻撓、破壞復工復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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