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砍断饮用水管被处罚

一群众砍断饮用水管被处罚

2020年3月25日,水富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办理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

3月24日,接群众报警称在太平村辖区一饮用水管被人故意砍断,导致太平集镇相关单位、居民用水中断长达数小时,辖区复工复产受到影响,给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经查,嫌疑人为太平村村民腾某某,民警将其传唤至太平派出所,腾某某对其砍断饮用水管的事实供认不讳。


一群众砍断饮用水管被处罚


一群众砍断饮用水管被处罚

为维护辖区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服务辖区相关项目复工复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全市正值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阻挠、破坏复工复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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