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發出首份"表格式"判決書,內容一目瞭然獲稱讚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石超凡 文圖

“內容簡潔,一看就懂,我們當事人就需要這樣的判決書!”

近日,孟津縣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對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進行審理後,發出一份"表格式"判決書,給了當事人一個“一目瞭然”的答覆,獲得雙方當事人一致稱讚。

孟津法院發出首份

2018年3月26日,被告葛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同向前方原告呂某駕駛的小型轎車追尾相撞,造成原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評估鑑定,原告車輛損失為5800元,並支付評估費290元。後呂某將葛某訴至法院,請求被告葛某支付車輛損失費和評估費,共計6090元。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郭進華將原來繁冗的傳統判決書“大瘦身”,首次採用"表格式"判決書,打通了“簡案快審”的最後一公里。

孟津法院發出首份

在這份表格式的判決書,對訴訟請求、答辯意見、案由、審理查明認定、判決結果及依據等事項逐一列出。篇幅相較以往的民事判決書大幅減少,又不遺漏判決書的基本要素,內容精煉,重點突出,清晰易懂,更具針對性,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瞭解判決的依據和結果,減輕了群眾訴累。

據介紹,"表格式"判決書是孟津法院貫徹落實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體現之一。下一步,該院將加快推進裁判文書改革,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雙方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積極推廣表格式判決書的適用範圍,實現“繁案精辦細辦,簡案簡辦快辦”,以改革的思路破解改革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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