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工資被扣了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解決?

我是陳zheng


疫情期間扣員工工資是不應該的,要弄清楚扣工資的原因是什麼?只要你沒有違反公司制度,沒有違反勞動法,公司無緣無故扣除工資是違法的。先和公司領導溝通,協商,要公司給一個扣工資的合情的理由,疫情期間是不允許扣除工資的。如果公司不給理由,也不補發工資,員工可以保留起訴公司的權力。如果想跳槽,就去和公司做勞動仲裁,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如果公司不同意補償,可以到法院去起訴,把工作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包括養老保險,各種培訓費用及個人受到的損失一塊要求法院來處理,如果覺得自己對勞動法瞭解不夠深刻,就到法律援助中心,請律師幫助你打官司,也不會當誤你太多時間。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戶蕣天瀛人


請認真閱讀以下文件,然後看你們公司是否違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 2020-01-24

企業安排休假、停工停產有關工資支付等問題解答

廈門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勞動關係調整與工資支付政策指引

人社廳明電[2020]7號 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