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檢察院對溫某某等1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3月27日,瑞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溫某某等13名被告人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提起公訴。

經審查認定,2012年以來,謝某甲、謝某乙(均另案處理)糾集被告人黃某某、周某某等10餘人,以辱罵、毆打、威脅、潑油漆、貼大字報、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非法手段,有組織的實施“套路貸”犯罪,從中攝取鉅額經濟利益,逐步形成了以謝某甲、謝某乙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黃某某等人為參加者的結構穩定、層級分明的犯罪組織。

2014年10月開始,謝某甲、謝某乙又網羅被告人溫某某、徐某某等人成立託運部,通過聚眾鬥毆、滋擾、毆打同行等方式搶佔麻步義烏線花邊市場。

該組織在平陽縣麻步鎮一帶實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提升組織的社會影響力,在麻步鎮一帶稱霸,欺壓群眾,致使部分被害人賣車賣房、不敢報警、逃離麻步鎮,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以及社會治安穩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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