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深化集體協商指導意見,尋求企業和勞動者的“最大公約數”

為減少疫情防控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和平穩健康發展,市人社局、市總工會等部門昨日聯合出臺《關於深化集體協商減少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效益共創、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在全市開展集體協商行動,尋求企業和勞動者的“最大公約數”。

《指導意見》明確,以產業強市政策為引導,全面推進全市集體協商建制擴面、提質增效,突出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這一時代主題,面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帶來的實際困難,有針對性推動企業就工資調整、工作時間等開展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儘快邁入良性發展軌道,為建設“強富美高”新鎮江奠定堅實基礎。

根據《指導意見》,在崗職工50人以上,生產經營正常,獨立建會企業集體協商動態建制率達95%以上。各地簽訂行業集體協商協議數原則上在2019年基礎上略有增長,集體協商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準或工資工價標準的行業不少於上年數。全面推進勞動安全衛生集體合同,符合條件的企業簽約率達到90%以上。

集體協商的重點包括工資水平、工資標準、工資發放、工作時間、一線待遇等內容。在工資水平上,對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企業,應充分考慮企業的生存發展要求,通過協商適度調整職工工資水平,在企業經濟效益回升後要及時恢復或提高職工工資。對受疫情影響較小的企業,通過協商適當調整工資增長幅度或保持工資水平相對穩定。對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重點就工資增長幅度、津貼補貼、獎金分配辦法、福利和勞動條件改善等開展協商,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與企業效益同步。

工資標準上,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協商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標準,如調整薪酬結構、輪崗輪休工資支付標準、縮短工時日工資標準等。特別對餐飲、娛樂、旅遊等服務業,可重點協商生活費發放標準,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工資發放上,對受疫情防控影響延遲復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協商延遲復工期間工資發放標準。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協商合理延期支付職工工資,穩定工作崗位。

在工作時間方面,對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指導意見》還明確一線待遇有關協商問題。為充分調動一線職工的積極性,通過集體協商採取工資升檔晉級、增加崗位津貼、實施專項獎勵、提高崗位係數、報銷相關費用以及兌現物質獎勵等措施,促使企業收入分配向生產一線技術工種和關鍵崗位傾斜,向有技術創新能力、出創新成果的一線職工傾斜,向辛勤努力、取得顯著成績的高業績職工傾斜,努力實現高技能高業績高薪酬。

據悉,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加強指導服務,力推專題協商,提升協商質效。深化“愛崗愛廠愛鎮江、安全健康伴我行”勞動保護主題活動,廣泛推行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全面推廣《集體協商工作質效評價規範》省級標準,開展集體協商星級示範企業創建工作;加快培育行業協商主體,在行業協商力量相對薄弱及小微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開展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室建設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