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原副市長楊震被提起公訴,曾被通報甘於被"圍獵"

3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楊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德陽原副市長楊震被提起公訴,曾被通報甘於被


楊震(資料圖)。

消息稱,日前,四川省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楊震,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德陽市旌湖經開區黨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德陽市經開區黨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中江縣委書記、德陽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楊震1962年8月生,四川羅江人,在職大學學歷。1982年3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德陽市五交化公司統計科副科長;德陽市五交化公司財會計劃科副科長;四川省旌城商場副經理、經理、黨支部書記、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四川省德陽大廈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團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團董事長;德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德陽旌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中江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中江縣委書記;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記者梳理發現,早在去年8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四川省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消息稱,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四川省德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上週,3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可楊震被“雙開”的消息。

通報稱,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與私營企業主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楊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八屆德陽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德陽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綜合:高檢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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