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繁體豎排是“拒人於千里之外”。陳先生的著作是陽春白雪,曲高和寡,這是不爭的事實,也絕不是繁體改為簡體就能拉近和讀者的距離的。
某出版社正在宣傳該社新刊簡體字版《陳寅恪合集》,相關策劃和編輯也接受了採訪,回應讀書界關於此書的一些關切或疑問。讀後有不能已於言者。
據云,這套簡體字版的編輯工作經歷了三年多的時間,從2020年起次第發行。這恰巧剛剛過了陳寅恪先生的著作權保護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按照法律,出版這部《合集》不需要經過陳先生著作權繼承人的授權,想來可以不用付稿費了。雖然難免令人產生遐想,但法律既不禁止,也就無可厚非了。
陳寅恪1965年11月20日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書信。
當然,這部《合集》用什麼形式和格式出版,也不需要經過陳先生的著作權繼承人同意了,於是就有了完全違背陳先生意願的“簡體橫排”本。其實編輯出版者是知道陳先生的願望的,那麼,三年或多年前做選題計劃的時候,有沒有想到徵詢一下陳先生著作人繼承人的意見呢?沒有!因為原本就沒有打算在陳先生著作權保護期內出版這套書嘛。
譯林出版社新出簡體字版《陳寅恪合集》
所以,現在沒有合法不合法的疑問,只有合適不合適的問題。
其實不需要糾纏“繁體豎排”是不是陳先生“遺願”。即使是,現在的編輯出版者也未必都會尊重。但是,陳先生對此做過清晰明確的表達。1965年11月20日,陳先生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一函中明文指出:“又請注意下列兩點:(一)標點符號請照原稿。(二)請不要用簡體字。”這兩點還特意用了紅色的著重號!此後,無論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陳寅恪文集》,還是三聯書店發行的《陳寅恪集》,都是尊重和遵循陳先生的安排的。
為什麼呢?因為一,合法。古籍整理作品和相關學術著作可以使用繁體字。二,合理。陳先生是歷史學家,他的著作大量引用歷史文獻。直到今天,重要的歷史文獻,或重要的文獻版本,絕大部分仍然使用繁體豎排的方式,如點校本“二十四史”、《資治通鑑》《新編諸子集成》《歷代史料筆記叢書》,乃至《中國古典文學叢書》《中國古典文學基本叢書》等等,莫不如此。而且,還有大量的影印古籍,當然更不會是簡體橫排版。
有人說,陳先生所倡導“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這十個字,是繁體還是簡體,是橫排還是豎排,理解又有什麼不一樣呢”?幸虧還有個“獨”字繁簡不同,否則真就完全“一樣”了!如果泛泛而論,這樣講確實無關宏旨。但是,陳先生要求用繁體字出版自己的著作,完全是從客觀情況和學理出發,尤其是在山雨欲來的特殊時期,也絕不為時俗所轉移。這本身就是對“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踐行和堅持。難道不應該尊重嗎?
有人說,繁體豎排是“拒人於千里之外”。陳先生的著作是陽春白雪,曲高和寡,這是不爭的事實,也絕不是繁體改為簡體就能拉近和讀者的距離的。應該說,讀懂陳先生的著作,比認識繁體字難。換言之,即使認識繁體字,也不能保證一定讀得懂陳先生的著作。程千帆先生在致舒蕪的信中說“陳學熱體現對傳統文化關注之心態,非獨重其學術創見也(多數人恐亦不懂他說些什麼,但隱約感到他說的一定很重要而已)”;又說“近年學術界每有某種熱,無非起鬨,哄過則亦已耳”(上海古籍出版社《閒堂書簡》609頁),真是一針見血,深中肯綮。
從“《陳寅恪合集》的書目及出版計劃”裡,我們可以略窺這套書的編輯體例,如把《金明館叢稿初編》《二編》等編入“史集”,把《寒柳堂集》《柳如是別傳》等編入“別集”。陳先生的室號“金明館”和“寒柳堂”,都典出柳如是《金明池·詠寒柳》一詞,是陳先生晚年“著書唯剩頌紅妝”的一種寄託,幾部著作性質並沒有什麼不同,簡體字版的分類真夠“別出心裁”的。我國古代圖書分類用“經史子集”,“別集”屬集部,相對於“總集”而言,是作家個人創作的詩文彙編,怎麼能和“史集”並列呢?這是常識而已!
陳先生還要求出版社“標點符號請照原稿”,這部合集則一,依據現行的《標點符號用法》“做了必要的調整和補充”;二、“考籍核典,儘可能全面、正確的添加了書名號”。依筆者對陳先生著作的瞭解,這種舉措多少會有點“費力不討好”,請拭目以待吧。
油然想起一件趣事。譚其驤先生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內地是簡體字版,可是歷史文獻大都是繁體,地圖上標註的地名,不能對應或需要“轉換”,使用很不方便。後來香港三聯書店出版繁體字版,譚先生在《弁言》裡一抒“讀者在史書上看到的地名會在圖上找不到,在這套圖上看到的地名又不見於史籍”的煩惱和憤懣,令人印象深刻。
權威的《漢語大詞典》採用書證,就是古代作品用繁體字,現代作品用簡體字。總之,繁簡併存,通常用簡體,特殊用繁體,可以並行不悖,只要各得其所就好。
戴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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