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讀《鄉土中國》(一)


中國鄉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讀《鄉土中國》(一)

為什麼“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成為那麼多中國人的信條?

為什麼在鄉村工作者看來,中國鄉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

為什麼很多人常被人評論為對待事情“雙標”?

為什麼很多人常被人認為“公私不分”?

重讀了費孝通老先生1947年出版的《鄉土中國》,在這本書裡,費老嘗試著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為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社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社會”這個問題。

在這本書中,費老提出的“差序格局”或許可以作為上述問題的部分答案:

費老認為,“私”的問題,實際上是個“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樣劃法的問題。

先說結論:上述問題,全部都可以歸結於:“群己”、“人我”界限並不清晰。

我們傳統社會結構的劃法,與西洋的劃法(當今大部分現代國家的社會結構)不同,因而產生了“公”、“私”的問題。

嚴格說來,中國傳統社會只有“已”的概念,沒有“群”的概念,所謂的“群”的概念,也是一個一個的“圈子”,並不是歐美所說的“群”(團體)。

西洋社會組織常常是若干人組成一個個的“團體”,“團體”是有一定界限的,誰是團體裡的人,誰是團體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團體裡的人是一夥,團體內的個人對於團體的關係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團體中有組別或者等級的分別,那也是事先規定的。費老稱之為“團體格局”。

而我們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西洋的"團體格局"是不相同的,它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繫。而每個人在同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就像個蜘蛛網,有一箇中心,就是自己。沒有一個網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每一個網絡有個“己”作為中心,各個網絡的中心都不同。這就是費老說的,“差序格局”。

拿"家庭"作比方,家庭在西洋是一種界限分明的團體,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


而我們所謂的“自家人”的範圍卻是可以因時因地伸縮、可大可小的。

到極端時,可以像蘇秦潦倒歸來,“妻不以為夫,嫂不以為叔”,而一到有錢的地主和官僚階層,卻可以大到像個小國。


以地緣關係為例,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為中心,周圍劃出一個圈子,這個圈子就是街坊,有喜事要請酒,有喪事要助殮。

但這個“圈子”的大小要依著中心勢力的厚薄而定,也可以因中心勢力的變化而大小。

有勢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窮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鄰的兩三家而已。

我們一旦明白這個能放能收、能伸能縮的社會範圍,明白了費老所說的“差序格局”,就能明白中國傳統社會中“私”的問題了。

中國傳統社會里,一個人為了自己可以犧牲家,為了家可以犧牲黨,為了黨可以犧牲國,為了國可以犧牲天下。

這與《大學》裡面的”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在條理上是相通的。

不同的只是內向和外向的路線,正面和反面的說法,這是種差序的推浪形式。

傳統的差序格局,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對的,這和西洋把個人和團體的權利和義務分得清清楚楚,完全不同。

為自己可以犧牲家,為家可以犧牲族,這是一個事實上的公式,在這種公式裡你能說他“私”嗎?

他是不承認的,因為當他犧牲“族”時,他可以為了“家”,“家”在他看來是“公”的,當他犧牲國家為他的小團體爭權奪利時,他也是為了小團體的“公”。

在差序格局裡,“公”和“私”是相對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裡,向內看,也可以說是“公”的,向外看,卻是“私”的。

其實當西洋的外交家在國際會議裡為了自己的國家爭利益,不惜犧牲世界和平和別國合法權益時,也是這樣的。

所不同的是他們把“國家”看成了一個超越一切小組織的團體,為了這個“團體”,上下雙方都可以犧牲,但是不能犧牲“國家”來成全別種團體,這是“現代國家”的概念,是鄉土社會中沒有的。

也就是說,在西洋社會里,“國家”這個團體是一個明顯的也是唯一超越其他團體的“群己界限”。

“現代國家”不能成為每個分子某利益的機構,於是他們有革命、有憲法、有法律、有國會等。

而在我們傳統裡“群”的極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國是皇帝之家,界限從來是不清不楚的

“不清不楚”,等同於沒有,因為誰也說不清,沒有評判標準。

而有的只是從自己這個”中心“裡推出去的社會勢力的一圈而已。

也就是說,只有“圈子”,而這個“圈子”,是依中心勢力的厚薄而定,是隨中心勢力的變化而大小的。

因而,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可以著手的,就只有“己”,“克己”也就成了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

因為沒有清楚的“群”,所以不存在“克群”,使“群”不致侵略個人的權利。

“修身養性”、“慎獨”、“格物致知”都可以說是儒家大師所追求“克己”的某種境界。

所以有,子曰:“克己復禮為仁”。

回到最初提出的問題,為什麼有些人總被人認為“公私不分”、“雙標”?

很有可能就是因為他個人並沒有清晰的“群己”、“人我”的界限。

同一個人在某一情境中有可能表現得很“公”,而在另外一個情境中可能表現得很“私”。

對自己、或者對某些人是這一套,而對待另外一些人是另外一套。

借用費老的“差序格局”,可以認為,這個人在不同的情景下,根據中心勢力(他自己)的厚薄所影響、推及到的“圈子”的大小,“圈子”內,為“公”,“圈子”外,為“私”。

在這個情景下,為此“公”而不為此“私”。但他的這個“圈子”的邊界是模糊的,是不清楚的,對他人來說,是不固定的。

因此,在傳統的差序格局中,經常被認為“公私不分”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也很有可能是普遍存在的

對待事情,由於他自己並沒有清晰的評價標準,被人認為“雙標”也是很正常的。

※為什麼“公私不分”、“雙標”的情況,特別是在鄉下,較嚴重?

很大程度上是受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差序格局”的影響,對於“群己”、“人我”界限並不清晰導致的。

現代國家”、“團體”的概念在中國大城市,也才接受100年左右,並不是深入到每個人骨髓,而在鄉下,接觸的時間更短,要讓所有人接受,並行動,也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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