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我",結婚十年,全職主婦婚姻"幸福",丈夫疼愛。

有一天,我離家出走了,遇見了一段愛情,還遇見了一段歡情,丈夫找到了我,讓我必須三選一,然後我......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我們都是人類,但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隨著文明的進程,高度"規範化"的社會群體生活,讓我們身上的"動物本能"受到"道德"的束縛。

所以,你,想"自由"嗎?


1899年,48歲的美國作家凱特·肖邦,出版了她唯二的第二本小說《覺醒》,這本描寫一個叫艾德娜的女人,一生試圖在婚姻裡尋找"婚姻的真諦"、"愛情的本質"以及"自由的慾望"的小說。

一經出版,便在當時的美國文壇上引起軒然大波,以隱隱顯露的,諸如對婚姻的探討,婚外愛情的探尋,以及"慾望意識"的覺醒等等描寫,震驚了全美的書評人和讀者們。

不久,《覺醒》被拿下書架,遭到鋪天蓋地的指責"家庭和諧的毒品"、"煽動女性墮落"、"汙穢粗俗"、"怪異病態"等等,徹底被列入全美禁書,封禁長達數十年之久,直到本世紀50、60年代才被兩位歐洲學者挖掘,讓它得以重見天日。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時至今日,這本《覺醒》的文學價值,依然頗具爭議,大致形成兩種有點"爭鋒相對"的觀點:

一方,保持"原判",但加入了與時俱進的時代觀點,認為這本《覺醒》是"新女性"運動的開山之作,為"反抗"當時那個"父權制"(男權)社會,起到積極作用;

另一方,則從小說的故事內容出發,認為它是一部反映了當時女性反對傳統婚姻的道德束縛,追求自由婚姻、愛情與慾望關係的闡述作品,兼之有一定反映社會變革意義的作品。


其實此兩方的觀點,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於本人來說,更願意把這本《覺醒》看做是一個,探討婚姻、愛情與慾望三者關係,多種可能的"思考之書"。

正如這本書,作者肖邦最開始的命名《孤獨的靈魂》(A Solitary Soul)一樣,這個世上有千千萬萬不同的人,就應該有千萬種不同的看法、觀點與思考。

人應該如何活著,應該如何愛,如何看待婚姻,如何追尋"慾望",其實都沒有一定的答案,只在乎"你"的心。

千萬年前,我們人類不斷演化,但始終人性與"動物性"永遠並存著,所以我們有著屬於人性的愛、道德,以及延伸的"婚姻",與此同時,也會有屬於"動物性"的慾望,除了繁衍用圖之外,或許應該正視這種都有的基本需求。


於是,這本《覺醒》,讓一切在婚姻裡的"不可明說"(真相),都一一擺在臺上,供大家"覺醒":

婚姻裡需不需要愛?

愛情需不需要走進婚姻?

可不可以自由地愛和需求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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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婚了,然後......

婚姻"必須"要道德,能不能不要?

古往今來,至少在婚姻法出臺"一夫一妻制"之前,在"父系男權"(其實更多的是父權。)之下,女性一直被當做私有物品。

即使隨著人類文明的進程,開始認識到這種"對等"的婚姻關係,更利於繁衍和維繫生活之後,因為生理的"母子決定性",於是進入到現代的婚姻關係,被牢牢束縛在"道德的準繩"之上,比如忠誠、普遍與"應該"等等。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所以在《覺醒》裡,作者肖邦,藉以主角艾德娜在婚姻裡的表現,來展示屬於她對婚姻關係的"新思考"——"你愛我,對我好,所以我們結婚。"真的是好婚姻嗎?

其實不只是中國,或者亞洲,應該說幾乎全世界的父母,以及普遍的社會,都遵循傳統"婚姻年齡",於是男男女女們,長到了"差不多"的年齡時,就自動被冠以"該結婚了"的規定

從前,通常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後來看起來開放到"自由戀愛"了,實際上,子女還是被父母的"擇偶觀"影響,選擇結婚對象。

於是,在父母眼中,"最好"的婚姻,應該就是被對方"深愛",通常以女性最為突出,認為找到一個疼愛自己的丈夫,婚姻肯定幸福。


正如艾德娜一樣,初次見面,丈夫里昂對她一見鍾情,然後正如"所有"被愛衝昏頭腦的小夥子一樣,用盡渾身解數,不斷地追求取悅她,直到他們順利進入婚姻。

艾德娜卻如此理性地評價自己的婚姻:

"許多其他的婚姻一樣是命運的安排。"

她正如普遍的"婚姻道德"賦予她的規則那樣,默默地告訴自己"她會成為一位備受丈夫寵愛的盡職的妻子,而且她也會遵循現實世界中的法則來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於是,她決定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努力去愛丈夫,去履行自己作為妻子應該做的"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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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時候,越是努力,越是事與願違,就像千千萬萬個,被困在家庭中的全職"保姆"一樣,多年來,百試不爽的自我催眠法就是:"我有丈夫的疼愛,物質的基本滿足,家庭和諧,幸福,比很多人生活得更好。"

是的,丈夫里昂對她一向如珍如寶般疼愛,每次出差不忘留下一筆"購物款",還不忘帶禮物給妻子;

有空會耐心花時間陪妻子、兒子聊天;

隔一段時間,會空出時間陪妻子去海邊度假等等,似乎已經做到了一個"好丈夫"的全部。

甚至,連艾德娜任性不去參加她妹妹的婚禮,都是丈夫里昂去參加,並幫她為岳父解釋,艾德娜可能是生病了,以及"最後"艾德娜提出"搬出去"住時,他不但儘量滿足她的要求,還編出很多理由為她隱瞞,保住聲譽。


如此看下來,

是不是好到無話可說?是不是覺得艾德娜太過分?

可是,這種標準到連一絲褶皺都沒有的"模範婚姻",真的是所有人內心想要的?


這個世界上太多人活在"套子"裡,每天遵循著"大多數"的規律和應該去"規範"地生活,在婚姻裡活地像個被制定好程序的"行屍走肉",什麼時候做什麼,什麼時候生孩子,然後二胎,再.......

壓抑了天性,壓抑了感情,壓抑了與生俱來的"動物性",只為了讓自己成為那個大眾期望的,家人喜歡的,別人羨慕的"妻子"(人),即使偶爾冒出一絲"觸角",也立刻被自我催眠掐滅,然後安穩地"睡過去"。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是的,《覺醒》裡的艾德娜很"壞",她把一切希望衝破傳統婚姻牢籠的"離經叛道",全部歸咎於丈夫的"履行職責",儘管她勇敢踏出活出真實自我的一步,但任就害怕"醒來",害怕成為那個清醒的"異類"。

於是,《覺醒》才在上市之初,受到"好丈夫、好妻子"們的一致唾棄與責難,這種直白的追求自我,被扭曲成了同情"婚外情"的證據,成了"幸福家庭"的破壞之書。

《肖克申的救贖》裡,"那個"一面厭惡監獄"制度化",一面呆久了被放出來,卻反而不願意離開牢房的XX,不正像是我們這些長大進入"社會"的成年人。

最可怕的就是,我們在"固化"的社會里呆久了,為了成為大多數,而努力去適應(隱藏),去磨平自己(天性)的稜角,習慣後,就永遠回不來了,"我"消失了。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精神之愛,貪歡慾望

向左走,有愛無慾望之情

向右走,有慾望無愛之歡

"想要找出神聖的,精神上的愛情與自然的,動物式的,肉慾的愛情是非常困難的,但我們確信我們都能夠感知到,真正的愛情是一種無法控制的情感......"


——凱特·肖邦("LOVE"訪談)

《覺醒》裡,除了寫艾德娜之外,其實還寫了很多"一模一樣"的女性:

比如"持家能手"阿黛兒,彈聖歌的法裡瓦姐妹,保持純潔的黑衣女人等等,儘管她們外貌、背景和性格是那樣不同,但到了"婚姻門檻"上,她們共同完成了社會賦予女性的"生命歷程"。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年少時,為"將來家庭"儲備各種家政技能,有條件的還要加上可以取悅家人的藝術特長;

成年後,在家人的安排下,或者巧遇下"自由戀愛";

然後進入婚姻,把照顧"好"家庭的一切條件,視作畢生的追求,併為之奮鬥與自豪;

最後,傾盡一生,付出一切之後,換來的卻是一生的"失去自我",亦或空虛孤獨到死。

所以作者肖邦為主角艾德娜"安排"了兩條出路,向左走,與羅伯特有愛無慾望的愛情,雖然大多時候被被詬病為"婚外情"的美化和同情。

不可否認,人的一生,能遇到"真愛"(也許是自以為的。)是非常難得的事,尤其還是同步相愛的愛情,僅僅一次在沙灘上的聊天,讓艾德娜陷入"在宇宙中是作為一個真實的人存在的。"的美好。

愛情是無法控制的,即使艾德娜沒有忘記自己的職責,但做不到,於是她向丈夫提出"搬出去"的坦白。

但,可笑的是,她和羅伯特終於重逢在小屋後,艾德娜卻因為"拜訪朋友"而逃避和羅伯特發展慾望,沒錯,於她來說,愛就是愛,純粹精神上的愛,不是佔有,而是一種自然的表現。

於是很顯然,羅伯特走了,留下一張"我愛你,再見,因為我愛你。"的剖白,亦是一種理性的"固守規則"。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此路不通,於是向右走,艾德娜嘗試了與阿羅賓,有慾望無愛的歡愛,併為此陶醉不已。

即使難以承認,在現代社會中,進入婚姻之後的雙方,會因為種種"牽絆"而減少,甚至缺失一種"合法"、合理的慾望陪伴,除了必須的繁衍,之外的需求,被壓抑,被合理化忽視。

正如艾德娜和里昂的婚姻一樣,是的,里昂疼愛她,但同樣的,他們之間的慾望依舊只是為了繁衍,生下孩子後,成為一種按部就班,甚至可有可無的"東西",即使久久一次,卻食之無味,棄之,不可惜。

於是當阿羅賓誘惑她時,"她覺得在那一瞬間,她跳出了這種不忠誠的想法。"於是她順應自己被壓抑地,久到快消失的慾望,開始回應,開始享受,開始迷戀這種水乳交融般契合的美妙歡愛。

第一次,艾德娜打破了傳統"女德"所宣揚的"唯一"繁衍之說,她開始認識到,慾望是一種人應有的基本需要,不僅是一種愛情的表達方式,更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生理需求。

當然,僅僅如此單一的"口味",必然難以長久,於是此路依舊不通。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那麼問題來了,對於女性來說:

我愛他,應該和他結婚,所以我會和他發生關係?

亦或,我和他發生關係了,所以我應該愛他,和他結婚?

這個答案對每一個人來說都不一樣,而作者肖邦想說的,卻是一種超過那個年代的,對"新婚姻關係"的思考,亦或對"傳統婚姻"的負面指責


傳統的婚姻裡,"它"只允許女人愛她的丈夫,只和她的丈夫發生關係,並且只能利用孩子來拴住和丈夫的關係,沒有例外。


於是,這部被美國"社會"封禁數十年的"自由之書"想要吶喊:

"我是誰?我正在做什麼?我要做什麼?

我不屬於任何人。我屬於我自己。

我有權決定我的未來,你們無權干涉。"



寫在最後:

《覺醒》:這本美國禁書,封禁了婚姻裡男女“愛和欲”的真相

當然,在一百多年的現在,我們去看這本"禁書",只會認為故事內容有點離經叛道,頂多有點洗白婚外情的嫌疑,但是,時間回溯到百餘年前,那個"規則"的時代裡,就完全不同了。

是的,到最後,時代的侷限性,沒有讓作者肖邦為婚姻找到一條"出路",所以最後艾德娜選擇自溺身亡,終於有了完全的自由。

但現在的我們,只要被打開了思想,《覺醒》過來,就可以自由地過自己想要的生活,真好......

相信我,可以試著讀《覺醒》,醍醐灌頂的一盆冷水澆下,感覺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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