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定金協議,賣方以房主是其妻子的理由毀約,買方該怎麼辦?有何法律依據?

悠悠我心8840


雖在一方名下,但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這種情況簽名有瑕疵,現在主要看對方妻子態度,或者你舉證(是你舉證,不是口頭上說說,也不是叫對方舉證對方不知情)籤合同時對方妻子知情。不然,起訴對方違約


劉律師322


從題目的文字表述來看,定金協議應當是買方與丈夫簽署的,而後,作為賣方的丈夫又以房產屬於妻子為由毀約。由於買賣雙方只是簽訂了合同並支付了定金,這種情況賣方毀約只是涉及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定金如何返還的問題,這與房屋產權證是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有關,有以下三種情況:

1、房屋產權證只有妻子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是登記在妻子一人名下,那麼,無論房產實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妻子的個人財產,丈夫簽字的合同都是無效的,因為丈夫不是房屋的法定產權人,賣方毀約退定金屬於正常現象,買方也無可奈何。

2、房屋產權證只有丈夫的名字。

如果房屋產權證只有丈夫一個人的名字,只要夫妻之間沒有書面財產歸屬的特別約定,該房產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丈夫簽字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假如賣方毀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

3、房屋產權證登記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這種情況下,丈夫單獨簽字的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無效合同自始無效。賣方毀約,只需返還定金即可。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該房產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賣方再以房子屬於妻子個人財產或者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妻子不同意出售為由想要索回房產,就是不可能的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豬房論


直接起訴,告賣方違約,賠償違約金!


開心果987654321


可以要求解除協議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是雙倍返還定金。


毋龍飛律師


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我理解是,如果這個房子真的是他妻子獨有的房產,房產證上有,那麼他籤的售房協議應該是屬於非法的和無效的。因為,他無權處置他妻子的房產。或者沒有他妻子的授權他代表不了他的妻子來做主。如果他有他妻子的授權委託書,可以代表他的妻子來處置這個房產。那麼你們所籤的協議就是有效的。你就可以憑此起訴當事人。反之則為無效協議。


用戶4240756795578


房子不是他的,沒有房子和別人簽訂的協議,涉嫌欺詐。合同協議不受法律保護,無效。


蓽茇茇


房主要是全額退還定金,這個真沒啥好辦法,房子不是他名,只有認了。但你可以找中介。再說,籤協議時沒看房照呀!


上善若水WG


對方必須退還定金這是鐵定的,至於是否需要加倍退還,或者需支付違約金還要看你們之間的具體約定。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老夫子78594835


你應該找當地律師去問


司存


我好像知到是,你交定金5萬,對方賭10萬,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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