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根據史籍記載,古代小斂是在死亡的第二天早晨的臥室門裡。那個時候,先把小斂衣陳列在房裡,然後鋪設好斂床,接著舉行著裝儀式。主人和主婦要把頭上的飾物卸下來,把頭髮盤束在頭上,男子要露臂,大家要不停地號哭,以示悲痛至極。
接著主持儀式的人開始為死者穿衣,先在床上鋪席,再鋪絞,它們的質地,要據死者的身份而定。無論貴賤尊卑,死者都應該穿上十九套新衣。穿好後親屬用被子把屍體裹上,然後用絞帶捆緊。在這以後,再把布囊(稱"冒",分為上下兩截)套在屍體上,然後蓋上被子,覆蓋好屍體。
在民間傳統葬俗裡,入殮的衣服、被子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諧音"斷子",惟恐因為這個原因遭到斷子絕孫的惡報。人們的做法一般用綢子,"綢子"諧音是"稠子",可以福佑後代多子多孫。殮衣又忌諱用皮毛製作,獸皮,雖然是難得的貴物,但對於已經死去的人沒有益處,留下來對生者倒還可以有用。還有一種說法是,用獸皮做被子的話,死者來世會轉生為獸類的。另外一種說法是從"全屍"考慮的,說是恐怕人屍與獸革混雜一處而不能辨別。殮衣還不能用帶"洋"字的布料,因為殮衣是給去世的人穿的,帶洋字的布料會使殮衣帶有"陽"的意思,對在陰間的死者不好。
殮衣穿好後,有些地方要還要舉行開光明和抿目等活動。替死者穿好衣服後,拿一碗溫和水,用一塊新棉花,蘸這水,把亡人的眼睛擦洗擦洗,叫做開光,這也是孝子親手作的事。說是死人若不開光,下輩子必是瞎子。
在泉州一帶的地方,喪家要把家裡的雞狗之類的動物捆綁起來。因為民間以為貓或其他動物靠近屍體,會出現詐屍的情況。屍體會跳起來,死死抱住活人或其它東西不放。這些傳說,實屬迷信,無非是要利用這一禁忌,提醒孝眷謹慎看守屍體、靈柩、精心盡孝,不得輕待死去的人。
"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這意味著死者與世隔絕,與親人作最後一別,所以舉行大殮儀式非常隆重。
收屍盛殮的棺材,是以松柏製作的,忌諱用柳木。松柏象徵長壽。柳樹不結籽,或以為導致絕嗣。有的地方用柏木做棺材要摻一些杉木,據說完全用柏木做的棺材會遭天打(觸雷電)。壽木做好後,擱在那裡不能移動,俗說隨便移動,對本人不利。棺材外面一般漆成硃紅色,寫上金字,也有畫上花鳥人物的。
大斂的時間是在小斂的第二天,就是人死後的第三天舉行,以等待他生還過來。按照民間習俗,要在棺底鋪上一層穀草,然後在鋪一層黃紙,意思是死者的靈魂能夠高高地升入天堂。而七星板則是求壽之意。在七星板上鋪黃綾子繡花的棉褥子,俗叫鋪金,褥子上鏽海上江牙、八仙過海等圖案,意思是超度死者的靈魂昇天成仙。而清末北京喪家流行用的陀羅經被、如意壽枕等物,都寄託了這種意思。
當主人"奉屍斂於棺"的時候,是最能表現也最需要抒發子女們孝心的時候,是親人孝心形式化的最佳場合。所以,家人們都要捶胸頓足嚎啕大哭。
在合上棺材之前還要往棺內放些葬物。民間的講究是讓死者左手執金,右手握銀。多是讓亡人左手拿一個一兩重的小金元寶;右手拿一個一兩重的小銀元寶或銀#子;而窮人就只好放些銅錢,或當時社會上通用的硬幣,如大銅子、小鋼板之類。最不濟也得給亡人手裡放一塊手絹。所以,歷代的陵墓都有過盜掘的現象。尤其是帝王陵墓,隨葬品大都是希世珍品,更引來無數覬覦者。
為了保證亡人能夠落個屍首完整,據說,凡是亡人生前從身上脫落下來的東西,都應殮入棺內。比如老年時,脫落的牙齒以及小殮沐浴時所剪下來的指甲。這時,家屬必須把它們放入棺內。還有,過去有太監因為"淨身"而割下來的生殖器,也要在這時候放入棺內,說是"來生要脫生個整身子"。
屍體、殉葬物放妥後,接著要釘棺蓋,民間稱為"鎮釘"。鎮釘一般要用七根釘子,俗稱"子孫釘",據說這樣能夠使後代子孫興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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