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醫療衛生產品出口的統一管控

國外疫情大有破竹之勢,醫療衛生用品缺口巨大。各國政府都希望中國予以大力支持。鑑於這種狀態,國家對醫療衛生產品,實行統一管控。除國家政府層面援助外,對其它商業出口行為進行分類指導。

一是設立出口產品指導管控機構。主要負責對不友好國家出口產品的管控。商務行為必須服從國家的戰略需求。對其他國家,非政府組織,企業的購買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

二是強化產品質量監督。嚴防因產品出口需求量大,時間緊,而忽視了產品質量。不論何類企業,必須堅持標準,嚴格管理,保證質量。

三是保持產品價格公平合理。全國一盤棋對外出口,企業間不可惡意競爭。有失公平的抬高價格,或壓低價格,都是不可取的。市場監管部門一定要進行全程監控。

四是全面協調商務糾紛。企業產品出口,免不了有些商務糾紛,這是正常的行為。國家有關部門要協調做好商務糾紛的快速反應和處置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事件產生。

五是嚴防個別國家的不良行為。對有可能出現的個別國家的不良行為,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預案,以幫助企業及時應對,保護企業的利益。

六是警惕個別西方媒體和政府官員的無事生非行為。全球大疫,人類大敵,各國本應團結抗疫。但任何時候,總有一些不和諧的人和事發生,我們完全要有預案應對。該國家主流媒出面的,該大使館出面的,該國家有關部門出面的,一定要及時認真應對。

加強對醫療衛生產品出口的統一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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