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評報告“抄錯作業”須嚴查“汙染源”

□斯涵涵

近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被指抄襲”一事引發輿論關注。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微就環評報告書涉嫌抄襲一事回應稱,將終止目前正在開展的該項目環評公示,立即責成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組織開展環評。涉事環評單位則回應稱,已經組織調查,並對相關人員追責。(3月29日羊城晚報A3版)

深圳灣的環評報告竟出現三十餘處不相干的“湛江”,用網友的話說:你抄作業也就罷了,起碼用點心,抄完檢查一下吧,怎麼連別人的名字都連帶著一起抄上去了?這也太不負責任了!的確,堂堂的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錯得如此離譜,簡直讓人不敢相信。

環境影響評價是一門科學,必須嚴謹細緻,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承擔著分析、預測和評估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環評報告可以成為民眾衣食住行的生活指南,也可以決定一個項目甚至是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責任重大。且不說一字之差都可能反轉結果,多個錯別字鱗次出現,不僅對評價結果產生重大誤導,其中體現出的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工作態度和項目目標也令人擔憂。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環保法律法規,均對環評單位、環評報告予以嚴格規範,錯得離譜的深圳灣環評報告,喪失了權威性、嚴肅性和公正性,不僅直接對環境評價造成惡劣影響,還無視法律、愚弄公眾,折損公信。

值得注意的是,有環保專家指出對此已經司空見慣,比如有關漁港的環評裡竟然寫了一大段海冰,錯誤同樣令人驚訝。的確,早在2015年,廣州市環保局官方網站就公開披露五家環評單位存在的核查不準、引用標準不當、錯別字多、結論重大筆誤等一系列問題。如果說僅此一篇抄襲還是能力不足、工作不細的過失,環評單位弄虛作假、環評報告錯漏百出,已經成為行業頑疾,環評公正性和科學性引人擔憂。

錯得離譜的環評報告本身即是一次嚴重的“環境汙染”, 也折射出監管的疲軟無力。犯錯成本過低,追責乏力,導致環評單位不以為意,一犯再犯。

環評單位是治理環境汙染、保護公共安全的把關人,一旦責任懈怠,作風不正、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勢必關卡失守,貽害無窮。故此,監管部門要針對此次環評單位的“自身汙染”事件展開調查,嚴查“汙染源”,追究責任人,強化監管力度,端正工作作風,提高環保檢測水平,恢復環評單位“風清氣正”的健康形象,確保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零汙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