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粹掌故:"精忠廟"雖然供奉嶽王爺神主,卻是舊京伶界的行業協會


國粹掌故:

舊京,清代初年,在珠市口建有精忠廟,供奉岳飛神像,廟名取自岳母刺字"精忠報國",廟中有大學士劉統勳碑刻。清末光緒年間著名學者朱一新有《京師坊巷志稿》,記載"精忠廟,廟祀嶽忠武,康熙時建,有大學士劉統勳碑,……旁有喜神廟,伶人所祀也。"

至清代中期雍乾年間,舊京梨園會館就設立在此處,官方稱"梨園公會",是伶界藝人的行業組織,專為辦理行中之事。公會性質,本質上是京城地區的群眾性組織,但是也兼有半官方的行政管理職能。官方民間都約定俗成叫做"精忠廟"或者"老郎廟",而很少使用"梨園公會"的官稱,更與嶽武穆父子沒有什麼關係,頂多算是借地辦公。

"喜神廟"中老郎神和十二神主地位崇高

文中所言"喜神廟",在精忠廟大殿左,內祀梨園祖師"老郎神",老郎神又稱喜神,這位老郎神也不是外人,就是神格化的唐明皇玄宗李隆基。所以此處又叫做"天喜宮",民間俗稱"喜神廟",雖然獨自供奉,但位置卻在"精忠廟"山牆內,屬於其一部分,是曲藝伶人的上香祭拜處。

天喜宮中,以祖師爺老郎神為主位,兩側還有主管音律的十二音神肋侍。擬人化的十二神,各有名稱,分別是龍、虎、鳳、水、山、雲、鶴、猿、琴、鳥、鬼、雷,囊括天地自然發聲之事物。

這十三位神主,是伶界的無上尊崇,都說好的伶人是"祖師爺賞飯",賴以生存的好嗓子,就是這位祖師爺和十二音神的恩賜。除了廟宇祭祀,各戲班下處(住所)、戲園後臺,都要供奉老郎神,有些伶人的堂屋裡,也設有祖師爺像龕,每日早晚上香,甚是虔誠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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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公會推選廟首處理日常事務

精忠廟由於祖師爺所在,在伶人心中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為了方便政府管理和行業協作,廟裡設置會首,又稱"廟首",作為工會首腦,全權處理日常大小事務。能夠擔任廟首的,都是伶界德藝雙馨的名望人士,願意為梨園貢獻力量,大家也都欽服。作為伶界首腦,廟首的權威不容置疑,而且他們都是梨園行家,對行內大小諸事無不明悉,行業規矩也都爛熟於胸,處理公判兼顧公理人情,伶人戲班都心服口服,無有不從。

廟首由伶界公推,經朝廷主管部門批准生效。起初一人擔任,至嘉慶道光時,改為數人共同執掌廟務,高朗亭、胡大成張二奎等伶界名人都曾任廟首。至清代後期咸豐年間,曾經短暫改為一人制,由程長庚擔任。同治初年,復又增至四人,由程長庚、張子久、王蘭鳳、劉趕三共擔。

此後直到民國初年,精忠廟改稱"正樂育化會",伶界公推譚鑫培任名譽會長,田際云為副會長兼常務理事。民國新立,萬象更始,正樂育化會對前朝行內舊俗進行了部分改革,但是伶界規矩基本延續下來。民國十三年(1924),伶界籌集資金,買下名旦王蕙芳在前門外櫻桃斜街的一所舊宅,作為正樂育化會新址,門額"梨園永固"由時慧寶親筆題寫,此後精忠廟逐漸棄之不用。

"精忠廟"廟首或名譽擔任,或平日各自業務,並不在廟中辦公,廟內常設"辦公室",有一到兩人為"值年人員",專門負責接洽戲班伶人的事務,對接衙門往來官差政令。精忠廟的運作經費,由行業各戲班分擔制,如同今日之會費,稱"廟印"。

每年三月十八日伶界停演祭祀祖師爺

清代道光年間學者顧鐵卿著《清嘉錄》,其中記載,"老郎廟,梨園總局也。凡隸樂籍者,必先署名於老郎廟。"重要演出、外地戲班進京,以及伶人參加社會慶典活動時,都要先到老郎廟祭祖叩拜。

每年農曆三月十八日,是老郎廟會正日,民間又稱伶人節。當日,廟首主持慶典,請出祖師爺像至祭祀場所,文武場一路奏樂,戲班伶人列隊上香行禮。活動畢,將祖師爺像送回原處。除了精忠廟的祭祀活動之外,伶界在公寓、飯莊等地也要舉行小型祭祀活動。

按舊制,全體伶界歇官工,就是官方放假,該日伶人一律不得演戲,違者要受到嚴厲處罰。據中國戲曲史學家周明泰《道鹹以來梨園系年小錄》載,同治六年(1867)老郎廟會期間,時任廟首劉趕三承應了地安門內務府官員一處修宅堂會,儘管內務府是梨園的上級單位,但被同任廟首的張子久、王蘭鳳獲悉,依然出了簍子

。此事由程長庚、張子久、王蘭鳳三人聯合議處,要將劉趕三驅逐行會,革除伶籍。後經業內及官方多人託情說項,才保住了劉趕三的伶籍,但罰白銀五百兩,責令敬奉精忠廟旗杆兩座,要款刻"同治歲次丁卯夏季津門弟子劉寶山敬獻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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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園行規森嚴,"嗆行過界"是大忌

行有行規。伶界歷史悠久,從初學入行、搭班唱戲、行當應工、前後臺場、組班散班、開臺封箱、師徒傳承等都有細緻的行業規範,內容龐雜繁瑣。但凡入行以後,無論什麼人,都要一律認可執行,不能有所偏差折扣。

梨園行最講規矩,特別是在時局動盪的特殊時刻,行業規矩似乎更具約束性和穩定性,也更令人信服。上世紀三十年代,鬚生名家高慶奎反串《連環套》,邀請名醜馬富祿出演朱光祖一角。馬富祿與高慶奎關係很好,就應承下來,卻忘了高慶奎班中有號稱"開口跳"的武丑傅小山。

丑角這個行當,本來是文武兼演,後來漸漸分成了文、武兩類,各有專職演員。馬富祿是文丑出身,而傅小山則是武丑的名角,馬富祿應場朱光祖,算是犯了梨園行規。戲完以後,武丑傅小山就在後臺等著,馬富祿一下場,他就上去把鬃帽摘了去,對馬富祿加以責問,馬竟無言以對。

第二天,馬富祿鄭重請客,向傅小山賠罪,才把鬃帽取回來。按照梨園行的規矩,馬富祿絕對是"嗆行"。此事仍不算了結,直到富連成名宿醜行宗師王長林的引薦下,馬富祿向傅小山正式拜師學習武丑,這才算了了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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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園行內矛盾皆由公會"講廟"解決

梨園規矩的監督者就是"精忠廟"。出現違反行規的行為,擔任裁決和執法者的,也是"精忠廟"。伶界違反行規及業內糾紛,由廟首組織當堂商議處理,稱為"講廟"。主要處理的事項,多為伶人、戲班、戲園違反業內規俗,以及相互之間發生爭執,自行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但是涉及作奸犯科等違法事項,還是交由官府衙門審理處罰,精忠廟只負責業內糾紛違規事務的處理。比如上面提到的"劉趕三堂會案",就是程長庚、張子久、王蘭鳳三人"講廟"議處的。

伶界戲班或伶人之間或內部出現矛盾糾紛,一般先是自我消化,"矛盾不上交、家醜不外揚",由戲班裡德高望重的"鼓佬兒"(就是司鼓,有號令三軍之稱,在戲班地位很高),召集各行管事在後臺商議解決,俗稱"說公話"實在不能解決的,才提交精忠廟"講廟"。

伶人初學入行搭班唱戲要具名"報廟"

要想學唱京劇,也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但凡新入行的伶人,都要到行業公會"精忠廟"具名登記,留檔備案,俗稱"報廟"。梨園舊有"七行七科"之稱,無論哪行哪科,履行報廟手續,都要詳細填寫有關信息,本人及師傅姓名、所屬行當及所搭戲班。

這套手續是認真而嚴肅的,梨園行規,沒有正規出身的行內師傅帶領,自己不得登臺"吃戲飯",因為沒有正統有傳承的出身來歷,另外,具名行當後,就算是確定了自己的本工專業,串行演戲也是不被允許的,上面提到的馬富祿反串武丑,就是違反了這一條。

自行成立戲班,或者參與戲班,都須列明承班人及領班人,還要鄭重承諾"無別班邀來角色以及來歷不明不法之人在班演唱

",具保後提交廟首審查,再由廟首呈送內務府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審核批准,之後才算是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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