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廠“排雷”攻略 突圍超標進水還差這幾步

​既不能“停”,又不能“踩”,還不能不達標,對於影響社會資本方績效評估及項目收益的進水水質而言,如何找到平衡點至關重要。

汙水處理廠“排雷”攻略 突圍超標進水還差這幾步

為何汙水處理企業對進水超標如此敏感?在汙水處理PPP項目中,社會資本方(項目公司)通常難以控制進水水質風險——特別是單獨的汙水處理廠項目。一些汙水處理企業反映,如果由於上游工業廢水來水超標導致出水超標,企業在受到行政處罰後,對其享受到的稅收減免會有很大影響。行政處罰可能只是幾萬或者幾十萬,但這種處罰對企業的整體影響卻可能是千萬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城鎮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水生態環境司司長張波也在此前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出水水質達標是法律明確的強制性規定,不論進水水質如何,汙水處理廠均應達標排放。而河北此前發佈的《城鎮汙水處理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則進一步要求各主管部門在環保執法中對汙水處理廠出水超標問題要根據進水參數區別對待。

但在很多時候,汙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問題不僅是內部汙染治理的問題,還得考慮上游進水、管網、水量等問題。

汙水處理廠作為經營企業,其經營活動是,在自身設計能力的範圍內,對進廠汙水進行處理,使出水水質達標排放。具體至城市汙水處理廠,實質是如何通過發揮市場作用來實現公共服務目標,這個也是PPP的核心。但由於進水水量超負荷直接導致沉澱、生化等工段水力停留時間縮短,汙水處理效率隨之下降。而近兩年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等推動監管加嚴,對企業的運管考核也更加嚴格。

汙水處理廠負責的是廠,而不是管網。汙水處理廠BOT或者委託運營,接納的應該是特定汙水。但現在問題是,工業汙水和市政汙水經常混在一起。以A2/O系統為例,進水pH值過高、過低,均會影響微生物正常生長;COD濃度過高導致碳氮比失衡,氨氮濃度過高會抑制硝化菌,均會影響脫氮效率。而因進水長期超標使汙水處理廠需採取增加藥劑使用量、更改運營方案、改善處理工藝等措施的,相應的成本變化應調整汙水處理費。

作為汙水處理廠來水,則需進行全方位全週期的審視,把以前的短板補上,把長板拉起來。其實在汙水廠建設之初,就得先行對汙水廠的處理規模、進水水質、出水水質等參數進行設計。也就是在證明自身是正常運行、正確操作的前提下,設計一整套包括進水COD、BOD等指標在內的“工具包”。當然,在社會資本能控制廠的處理規模,廠網建設進度的情況下,也可以不設保底水量。

關鍵在於對接納工業廢水的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工藝、規模、納汙範圍、達標情況開展評估,嚴控可接納來水,不準接入不符合接管要求的工業廢水。不管是否接受,汙水廠都應當把出現的問題隨時報告給上級單位,並做好備份。制定汙水排放事故應急綜合調度機制,對排汙單位同步實施分級響應,及時控制和削減汙染物接納量,有效化解環境風險。建立與汙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進水水量、汙染物削減指標等相關的績效考核付費制度,提升城鎮生活汙水處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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