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
從市民政部門獲悉
為了進一步改善青島市城鄉低保家庭
和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條件
提高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起
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以下簡稱“七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城鄉統籌,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 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以下簡稱“三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 “七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050元 。
❒ “三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945元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為每人每月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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