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法院:人性化執行 為企業“脫困”

近日,城西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按照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在審查第三人提出的異議後,及時退還被執行人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工工資,使該公司早日復工,減輕疫情對企業的影響。

劉某與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償還劉某借款281.8萬元。因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劉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本院依法向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儘快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該公司以工程款未到位,暫無履行能力為由,拒不履行義務。執行幹警按照劉某提供的該公司在第三人某交通局處已到期債權的線索,發出第三人到期債務履行通知書,並依法從第三人某交通局銀行賬戶內扣劃281.8萬元,後第三人某交通局和該公司提出該筆扣款系交通局代發放的民工工資,如扣劃會影響工程按期復工,並提交了相應的證據。經本院審查,該筆款項確係青海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待發給民工的工資。為使疫情期間不影響該公司儘快復工,本院遂將該款項及時退還給第三人某交通局賬戶內,由其代發民工工資。

為使疫情對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城西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過程中,找準疫情期間執行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針對性地提出明確的實招硬招,強化善意執行觀念,因案施策,精準幫扶,採取靈活執行措施,為企業緩解“疫”線企業困境,為我市經濟逆勢平穩運行增添“司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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