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新通知:明起,恢复


厦门最新通知:明起,恢复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本市旅行社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旅局,全市旅行社: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现就本市旅行社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程度和范围通知如下:


一、4月1日起,本市旅行社可恢复经营本市范围内团队旅游活动(含在厦散客拼团),团队行程安排不得跨省、跨市。


二、允许旅行社代订跨省、跨市单项旅游产品。


三、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各旅行社请遵照《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序进行复工复产。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9日


附件


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全市旅行社有序复工复业,现制定本工作指引。


场所防控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尽可能打开门窗对流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宜采用风扇加强通风换气。


2.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废弃口罩丢弃入专用垃圾桶。


3.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4.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5.取消非必需的室内外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开会,应减少开会人员数量,缩减会议时间。开会时,尽可能保持会议室通风,所有参会者佩戴口罩,人员之间间隔1米以上。会议期间尽量不提供茶水(可提供瓶装水)。


6.加强食堂防控管理。有食堂的旅行社,按相关工作指引的要求加强食堂通风换气,每天对餐桌表面、桌椅、地面、门把手等高频次接触区进行消毒。采用分段供餐,或自助分散就餐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工作员工管理防控


1.指定专职健康管理员,对员工进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


2.指导督促员工在“i厦门”小程序申领“厦门健康码”,厦门健康码以“绿码行、橙码管、红码禁”来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对本单位人员健康情况登记造册。


3.员工进入办公区域要佩戴口罩,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


4.建立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员工每日上岗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逐一记录台账备查。员工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引处置。如果有相关疫情严重地区的旅游史,应主动将旅游史及接触者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5.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服务场所门口安排专人对来访者测量体温,检查“厦门健康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所有人应当佩戴口罩。安排专人提醒来访者在进入办公区域之前佩戴口罩,来访者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


3.有条件的旅行社,要设置独立的来访接待办公区域。


4.工作人员与来访者距离不小于1.5米。长条桌同排来访者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来访者隔位相坐,人数不超过5人。


5.建立来访人员信息台账。做好来访者姓名、联系电话、来访时间、离开时间、接待人员等信息登记。


团队旅游管理防控


1. 指导游客在“i厦门”小程序申领“厦门健康码”,“厦门健康码”为绿码的游客方可参团游览,并委派“厦门健康码”为绿码的导游员带团游览。


2. 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如实填报电子行程单,确保游客信息、行程信息真实有效。


3.建立游客健康日监测制度,每日行程出发前,导游员应对自己及团队游客进行体温检测,并逐一记录台账备查。


4.游览过程中,导游员应提醒游客全程佩戴口罩,倡导游客“健康出行·文明旅游”。若游客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引处置。


5.乘坐旅游包车时,导游员应引导游客间隔就座,适当开窗通风。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导游员应引导游客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6. 选择合规的旅游团队定点餐厅,并签订旅游团队定点用餐协议。用餐时,严格落实“分餐制,分开餐饮,一人一套餐具,一人一份饭菜,一人一份饮品,独立用餐。


7.进入景区景点游览时,导游员应引导游客配合景区景点做好体温检测、游客健康情况登记、游览安排等事项。


复工复业条件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由旅行社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二)人员排查到位。做好员工和游客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业每名员工健康状况和每名参团游客健康状况,建立台账,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准备必需的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具备隔离条件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要按照属地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场所管理到位。做好场所通风、环境卫生与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加强来访管理等工作,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


(五)宣传教育到位。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专栏,将疫情防控知识写入旅游合同,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复工复业前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业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复工复业前落实好上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业。


2020年4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一起来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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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客户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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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4月1日起办理ETC卡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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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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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月13日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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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进食、手机外放上了“黑名单” 地铁新规为文明出行“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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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的7类约束性行为分别是: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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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专办员卡”使用新规:伪造、变造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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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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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施行: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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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原有11种违法情形进行梳理,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


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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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全面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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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正式业务运行的通知》。从4月1日起,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从全国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这意味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实现全面自动化。


相比人工观测,自动化气象观测的观测能力明显增强。观测频次较人工观测提高4至8倍,有效弥补了原有人工观测数据的不足。同时,观测数据传输用时由分钟级提高至秒级,传输频次从5分钟提升至1分钟,数据传输频次与效率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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