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

2020年1月份,宜丰县检察院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下,对全县在建工程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通过走访县住建局、县公路分局、县城管局、县拆迁指挥中心等部门对全县(道路、桥梁、建筑、拆迁)在建工程进行调查摸底,随后向税务部门了解其近年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税务部门未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有类别在建工程收取扬尘环境保护税,存在少征漏征情形,不仅导致了税源的流失,也不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

税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税源管理部门开展排查,追缴税款。3月18日,税务部门对我院发出检察建议书面回复。目前,税务部门对7家施工单位涉及11个在建项目补充征收扬尘环境保护税130293.63元,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提高施工单位减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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