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級2.0 青島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擴展至63項

大眾網·海報新聞青島3月31日訊(記者王夢馨)3月31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青島市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版)》(以下簡稱2.0版清單),截至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不予處罰事項已擴展至63項。

2019年,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青島市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1.0版清單),將8個行政執法領域的30項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納入不予處罰清單。清單倡導包容審慎監管理念,堅持主客觀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主觀上確屬無心之失,客觀上未造成危害後果的輕微違法經營行為提出“首過免罰”。該清單施行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據此做出不予處罰案件180餘件,分別涉及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廣告、食品標籤瑕疵、明碼標價內容不完善等4個領域。惠及主體多數是中小型、科技創新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為貫徹省、市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打造“三化三型”政府,進一步鞏固形成高質量發展強勢的要求,青島市市市場監管局在1.0版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基礎上,升級出臺2.0版清單。該份清單既是市場監管部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優惠政策,也是優化政務服務、完善容新容缺容錯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鼓勵創新創業創造的具體舉措。

2.0版清單共涉及廣告監管、市場主體登記管理、電子商務、醫療器械、質量監管等11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領域的33項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是對1.0版清單的補充完善。截至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不予處罰事項已擴展至63項。

記者瞭解到,2.0版清單堅持合法合規、公平公正。在處罰法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執法的社會效果,以及國家當前政策等諸多因素,堅持過罰相當,對不予處罰的適用條件進行了詳細表述,是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細化,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則。

2.0版清單堅持寬嚴相濟,重在扶持企業。2.0版清單進一步強化了惠企力度,如清單第一項涉及廣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等用語的違法行為,為企業減輕處罰的幅度起步就是20萬元。清單有11項涉及電子商務、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和醫療器械經營等,主要是支持線上網絡經營、網絡餐飲服務、醫療器械等行業企業儘快復工。另外,還有11項是對企業未及時辦理證照登記、變更和備案等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為企業創造更加寬鬆的發展環境。同時,清單嚴把安全底線,排除了可能涉及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對此類違法行為,我們將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嚴管。

2.0版清單堅持嚴格適用,注重落地落實。清單對處罰的違法行為類型、適用條件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依據都做了明確規定,統一執法標準,方便執法人員“照單”實施,增強了可操作性。同時,為確保清單落地落實,出臺了“三制一規範”工作機制,倡導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優化推行信用承諾機制,堅持依法嚴格監管機制,規範不予處罰的辦理程序,推動執法流程標準化,確保不予處罰制度真正落地,惠及企業。

據悉,2.0版清單屬行政規範性文件,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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