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

第四屆“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

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6月15日

一、總體要求

以貫徹黨的十九大“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精神,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就業優先戰略及人才強國戰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核心價值,以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培養創新創業意識為目標導向,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助力脫貧攻堅為重點評價指標,突出參賽項目的社會價值和創業者的社會貢獻。

二、大賽主題

創響新時代 共圓中國夢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及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中國殘聯

承辦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

(二)大賽組委會

成立大賽組委會(名單附後),負責大賽的組織領導。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大賽的方案設計、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宣傳發動、賽事保障等工作。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聯合地方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設立省級組委會,負責大賽的宣傳動員、報名審核、地市級(縣區級)選拔賽的協調指導、省級選拔賽的組織實施、全國選拔賽和決賽的組織協調、創業典型的推薦宣傳和政策(資金)獎勵扶持等工作。

(三)專家委員會

為提升大賽層次和影響,大賽組委會將邀請部分熱心公益、在創業大賽組織及創業指導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和社會影響力的專家組成大賽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對大賽組委會負責,對大賽方案策劃設計、評審標準規則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審核評委資格,監督評審過程。

(四)評審委員會

為確保大賽評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大賽組委會特邀部內外就業創業研究和指導專家、成功創業企業家及創投行業領軍人士組成大賽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對大賽組委會負責,並在專家委員會監督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

四、參賽對象

年滿16週歲的各類創業群體均可報名參賽,項目所在地位於中國大陸。

五、組織形式及賽制安排

大賽按照“1+1”模式,包括主體賽和創業扶貧專項賽。

(一)主體賽

主體賽面向各類群體,分為創新項目組和創業項目組兩個組別,按照省級選拔賽、全國選拔賽、決賽三個階段實施。原則上按照地市級(可延伸到區縣)、省級選拔賽的步驟實施。全國選拔賽共約200個項目參加,各省按照大賽組委會統一分配的名額,選拔優秀項目入圍全國選拔賽;共60個項目進入全國決賽。

(二)創業扶貧專項賽

按照省級選拔賽(或直接推薦)、決賽兩個階段實施。共32個項目進入全國決賽。

六、報名參賽條件

報名參賽項目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經營規範,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前三屆大賽全國決賽獲一、二、三等獎的項目不能參加。

(一)主體賽創新項目組報名參賽條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創業團隊或登記註冊未滿1年的初創企業或機構。

2.參賽項目具有創新性的技術、產品或經營服務模式,具有較高成長潛力,且項目的技術、產品、經營均屬於同一參賽主體。

3.參賽項目須為原創性創新項目,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不會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置權。

4.參賽者須為該項目的第一創始人或核心團隊成員。

(二)主體賽創業項目組報名參賽條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滿1年且未滿5年的企業或機構。

2.參賽項目具有創新性的技術、產品或經營服務模式, 具有較高成長潛力,且項目的技術、產品、經營均屬於同一參賽主體。

3.參賽項目須為原創性創新項目,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不會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置權。

4.參賽者須為該項目的第一創始人或核心團隊成員。

(三)創業扶貧專項賽報名參賽條件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未滿5年的企業或機構。

2.參賽項目帶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或殘疾人就業不少於30人(小微企業佔總人數的比例不少於20%)。省級以下選拔賽各地可適當降低報名條件。

3.北京、上海等地確無此類項目的,可推薦對口援助地區的項目參賽。

4.參賽項目具有創新性的技術、產品或經營服務模式,具有一定成長潛力,且項目的技術、產品、經營均屬於同一參賽主體。

5.參賽項目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不會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置權。

6.參賽者須為該項目的第一創始人或核心團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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