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氣為主”是由誰提出的?這在文學理論史上,起到了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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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氣為主是三國魏曹丕的文學美學命題。他主張文學作品的創作、品賞以及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都當以“氣”為主。“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論·論文》)此處之“氣”,既指文學作品所展現出來的一種充盈流轉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氣質、才性、習染、志趣、德操等等主體精神內蘊。前者為作品之氣,後者為作者之氣。[1]

“文以氣為主”,首先是指文學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直接與文氣之質性強弱有關。同時作品之氣與作者之氣也相一致。作者之氣為其天生稟受之氣,氣有清濁之分,故作者才性氣質亦有昏明之別。曹丕認為,這種先天稟賦的區別,是決定文之高下的根本原因;“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曹丕還把“文以氣為主”的觀點運用到批評實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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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氣為主”文學理論是曹操的兒子曹丕提出來的,它批評了“文人相輕”的陋習,指出那是“不自見之患”,提出應當“審己以度人”,才能避免此累。

評論了“今之文人”亦即建安“七子”在文學上的才力及不足,分析了不同文體的不同寫作要求,說唯有“通才”才能兼備各體。

提出“文以氣為主”的命題,說“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這裡的“氣”,實際上指的是作家的氣質和個性。曹丕的這一觀點,表明他對創作個性的重要性已有比較充分的認識。

論述了文學事業的社會功能,將它提到“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又說“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都不如文章能傳諸無窮。

他的這一文學理論《典論·論文》則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的自覺的文學批評的理論代表作。在這之前,中國古代文論還處於不自覺的胚胎階段。先秦諸子的文論,多屬片言隻語。漢後諸家論文也還未從學術中分離出來。

其中,個別序、贊形式的文學批評,也只是討論某一具體作家作品,限於一篇一書。直到《論文》出現,才成為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第一篇宏觀地多角度地論述文學理論問題的專著。

它衝擊了漢代後期統治文壇的陳腐觀念;總結了建安文學的新特點和新經驗;開創瞭解盛極一時的魏晉南北朝文學批評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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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著名論題,它首先明確地將“氣”的概念引入文學領域並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它第一次明確強調了作家的個性、氣質與文學創作是不可分割的,把作家的“氣”視為文章的生命,自覺地抒發個人的情感,追求文學創作的個性,因此,“文氣說”的出現促成並標誌著“詩言志”向“詩緣情”的轉變,昭示著一個人的覺醒和文的自覺時代的到來,並把文學創作推向了唯美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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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時期,文士地位有了提高,文學的意義也得到更高的評價,加之漢末以來,品評人物的風氣盛行,由人而及文,促進了文學批評風氣的出現,表現了文學的自覺精神。曹丕提出的“文以氣為主”,代表了建安文學抒情、個性化的共同傾向。所有這些也都標誌著這一時期文學發展中的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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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時期,文士地位有了提高,文學的意義也得到更高的評價,加之漢末以來,品評人物的風氣盛行,由人而及文,促進了文學批評風氣的出現,表現了文學的自覺精神。曹丕提出的“文以氣為主”,代表了建安文學抒情、個性化的共同傾向。所有這些也都標誌著這一時期文學發展中的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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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氣為主是三國魏曹丕的文學美學命題。謂文學作品的創作、品賞以及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都當以“氣”為主。

“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此處之“氣”,既指文學作品所展現出來的一種充盈流轉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氣質、才性、習染、志趣、德操等等主體精神內蘊。前者為作品之氣,後者為作者之氣。

“文以氣為主”,首先是指文學作品審美價值之高下直接與文氣之質性強弱有關。同時作品之氣與作者之氣也相一致。作者之氣為其天生稟受之氣,氣有清濁之分,故作者才性氣質亦有昏明之別。曹丕認為,這種先天稟賦的區別,是決定文之高下的根本原因;“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曹丕還把“文以氣為主”的觀點運用到批評實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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