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縣:駕照暫扣期間又酒駕 二次違法錯上加錯

嵐縣:駕照暫扣期間又酒駕 二次違法錯上加錯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3月29日晚,嵐縣交警大隊治超中隊民警組織開展酒駕、醉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21時05分,一輛車牌號為晉A6L***駛入交警視線,看見前方交警查車,準備棄車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截,示意駕駛員趙某接受檢查。檢查中,民警發現駕駛員趙某臉色通紅,滿身酒氣,有酒後駕駛嫌疑,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證件時,駕駛員對自己的個人信息遮遮掩掩,試圖矇混過關。隨即,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71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對趙某的信息上網核查時,發現其於2019年5月10日因準駕車型不符被記12分,駕駛證被暫扣,至今駕駛證仍處於暫扣狀態。隨後,大隊民警依法對駕駛員趙某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對其因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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