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來調解 交通事故得解決

2020年3月31日上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城關區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綜合服務中心對一起財產損失事故進行了審理,庭審中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庭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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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件要從2019年11月26日17時26分說起,郭某駕駛甘A55***小型汽車,在蘭州市城關區讀者大道與李某駕駛的甘ASA***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甘ASA***小型汽車受損。事故發生後,當事雙方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李某向巡回法庭提起訴訟,庭審現場,法官在依法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後適用速裁程序對該案當庭進行了調解,當事雙方對調解意見一致認可,並當庭履行了賠償義務。

巡回法庭來調解 交通事故得解決

今年以來,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和城關區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依託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對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案件進行了審理,一站式解決了群眾的賠償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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