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實踐教育”思想

在福建教師招聘考試中,會考查諸多位教育家的思想,教育家葉瀾是考查人物之一,特此梳理一下其“生命·實踐教育”的思想,以便高效備考。

“生命·實踐”教育學派自2004年正式提出,學派創始人葉瀾教授於2016年12月21日,以《“生命·實踐”教育學派的教育信條》為題作了終身教授報告。

一、關於教育

信條一:

教育是直麵人的生命、通過人的生命、為了人的生命質量的提高而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是以人為本的社會中最體現生命關懷的一種事業。

信條二:

教育通過“教天地人事,育生命自覺”,實現人的生命質量的提升,體現教育中人文關懷的特質。

信條三:

教育通過提升人的生命質量,為社會提供各種人才,實現其社會功能。教育是人類和社會“更新再生產”活動。社會發展要求實現終身教育,要求“社會教育力”的集聚與提升。

二、關於學校教育

信條四:

學校是師生開展教育活動的生命場,提升學校的生命質量是學校變革的深層次訴求。

信條五:

學科教學和綜合活動是學校教育特殊性的體現,是師生在學校承擔社會責任的具體表現,也是師生學校生活的基礎性構成。

信條六:

教師是從事點化人之生命的教育活動的責任人。沒有教師的創造性勞動,就不可能有新的教育世界、教師只有將創造融入自己的教育生命實踐,才能體驗這一職業內在的尊嚴與歡樂。

信條七:

每個人都得自己活,不能由別人代活,學校中的學生處於生命成長的重要時期,具有主動發展的需要與可能。學生是學習活動的主體和責任人,是教學活動複合主體的構成。“育生命自覺”從培養學生的自尊、自信和主動性開始。

信條八:

用創造學校新生活的理念開展日常教育活動,使師生成為學校生活的主動創造者。教育的意義不只是在未來,它就在當下創造生命成長的、豐富的各項學校活動中。

三、關於教育學研究

信條九:

作為獨立學科的教育學,以揭示教育事理為核心。教育實踐的層級性、社會性和生命性等諸多複雜性,決定了教育學屬複雜學科,是一門以教育為聚焦點的通學。

信條十:

教育學研發需要作出方法論的改造與探索,用複雜思維形式綜合抽象、研究過程中的互動生成與轉化機制。改變兩極對立的簡單思維方式,改變客觀主義的所謂科學方法。要在理論與實踐的雙向構建中推進學科建設。

信條十一:

教育學研究者,包括專業人員、教師和任何真誠投入者,其發展同樣需要有生命自覺和責任擔當,並在教育研究的實踐中成事成人。

信條十二:

“生命·實踐”教育學派以“長善救失”、“以身立學”為研究精神和行為準則,共同致力於學派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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