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河法庭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

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法庭辖区位于少数民族地区,法庭充分发扬创新精神,设立民族治理联盟平台,打开了以司法审判联盟为主线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内外联盟共建的金钥匙。

黄泥河法庭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

多元解纷,以民族专职调解联盟共建民族区域纠纷民族化、本土化化解

法庭推广“圆梦民族调解流动工作站”,坚持和发展“圆梦滇东民族团结多元调解示范”,以“民族团结示范带”优化乡风民俗,辐射周边村寨和地区。

法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少数民族地区村寨的头人、长老、宗教人物或家族内的长辈特别化解机制,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委会党组织充分整合、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专职调解人员和调解机制,如在彝族区域成立“彝族事务调解室”,由当地德高望重的“毕摩和苏尼”进行专职调解;在古敢水族乡成立“水家事务调解室”,由“吞口传人”任专职调解员;在回族地区成立“回族事务调解室”,由“阿訇”引用具有地方民族信仰及民族传统习俗文化进行专职调解。

由党委政府推动民族治理联盟搭台,法庭在三个乡镇综治办设立民族治理联盟平台,派员对专职调解室开展交流和对话,每月组织一次民族文化事务交流会,把本无隶属关系的民族区域专职调解组织加盟统合在一起,既密切了民族感情联系,也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引领作用,又拓展了诉源治理的实践“阵地”,小调解凝成大联盟,大联盟推进大调解,大调解实现大治理,大治理助力大作为,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9年以来,民族事务和民族内部家事、族事、村寨事纠纷得以内部化解,少数民族村寨均被当地党委政府评选为“无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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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跨省际联盟调解共建机制

法庭联盟辖区相毗邻地区,通过“连横合纵”式推进多民族、跨区域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法治水平,达到了互相借鉴、互相提高、共同进步的枫桥网格式联盟。

黄泥河法庭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

近三年来,法庭辖区跨区域、跨民族、跨文化的交流融合,多次推进联席会议,黄泥河中心法庭会同三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省)四县区(富源县、罗平县、盘州市、兴义市)相关司法机关及职能部门加入治理联盟,共同治理各类民事、刑事、商事纠纷,遇到诉讼和非诉案件,各友邻党政机关单位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无条件积极参与,提供智力支持。

黄泥河法庭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

本土枫桥经验的推广和发展,减少了民族边界因土地、山林、婚姻、家庭、族群、商贸往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刑事案件发案率低,因“多元化跨省际调解联盟共建”的推进,很多矛盾纠纷都解决在诉前和庭外,涉边界民事诉讼案件从之前的每年60多件下降为现在的30多件。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多方联盟、共同推进。

黄泥河法庭培育“民族团结”示范带

经过实践检验,法庭按照案由、社会群体、地界区域、民族地区、社会事务、村社、家事、邻里等立体化聚约方式将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即“分诊+初诊+会诊”,逐步提炼和总结出“连横合纵”式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使本土枫桥经验有根有脚,实现发展本土枫桥经验由独角戏到大合唱发展,由协奏曲到交响乐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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