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甘肃省命名11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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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甘肃省命名11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民族团结」甘肃省命名11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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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华诞,举国欢庆

近日,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通知》,命名了110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以此鼓励先进,培育典型,努力形成全省各地各单位竞相创建、争先比优的良好氛围。此次命名的范围包括示范市、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和机关、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示范单位。在推荐过程中,由县(市、区)级、市(州)级民族工作部门逐级推荐,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突出强调“创建工作扎实、体制机制健全、各族群众公认、示范作用明显”等要求,并经过了实地抽查考核验收,确保优中选优。

目前,甘肃省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已增至460个,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影响面与日俱增,为确保我省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甘肃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对已命名示范区(单位)的复查考核力度,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所授称号,通过建立“退出机制”,着力提升创建成效。

来源

监督检查处

信息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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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又称十一、国庆节、国庆日、中国国庆节、国庆黄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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