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單紹春決定逮捕

包頭市財政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中心原工作人員單紹春涉嫌行賄一案,由包頭市九原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九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1月20日,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對單紹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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