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土盡責, “大鎮楓橋”耀亮“戰疫”一線

自復工復產以來,奈曼旗公安局大鎮派出所結合“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和“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高度關注疫情期間易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積極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轄區社會治安秩序持續穩定。

3月20日,奈曼旗公安局大鎮派出所接到通遼市某化肥廠負責人報案稱,僱傭的物流司機李某為奈曼旗大沁他拉鎮某化肥經銷處運送化肥,但物流司機並未按約定時間將化肥送到且無法與其取得聯繫,請求民警幫助查找,並把李某的手機號提供給了民警。

接警後,民警按照報案人提供的手機號與司機李某取得了聯繫,並找到李某瞭解情況。經瞭解,李某受僱於通遼市某化肥廠,負責向奈曼旗大鎮某化肥經銷處運送化肥,在通遼裝貨時,貨物以袋裝形式裝車,該廠並沒有要求此車所裝的化肥用電子泵稱重。但李某將化肥運送到奈曼旗某化肥經銷處時,該化肥經銷處卻要求李某必須用電子泵稱重,並讓李某本人承擔過泵費,卸貨時按運送化肥的噸數結算,不以袋數為準。這樣一來,不但運費減少,還承擔過泵費,李某覺得自己受了很大虧損,便立即與發貨方通遼市某化肥廠聯繫,但發貨方不管此事,這讓李某很氣憤。又想到之前運輸貨物時經常拖欠運費,一氣之下,李某在未通知雙方的情況下,私自將裝載化肥的貨車停至自己朋友吳某院內準備卸貨,貨還沒有卸,民警就找到了李某。

守土盡責, “大鎮楓橋”耀亮“戰疫”一線

瞭解情況後,民警帶上李某前往奈曼旗某化肥經銷處進行核實,並聯系通遼市某化肥廠。經核實,奈曼旗某化肥經銷處和通遼市某化肥廠承認李某所說確實無誤,在這之間確有矛盾。隨後,民警與三方進行耐心的溝通協商,反覆做他們的工作,擺事實、講道理,引導他們換位思考,最終,通遼市某化肥廠及大鎮某化肥經銷處均同意李某將貨物卸至化肥經銷處所在地,並按約定如數支付給李某運費,不收取過泵費,使得此次因運費引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收到運費的李某對民警的幫助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表示真是解決了其燃眉之急。

供稿:劉建勵

審核:張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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