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交房一年了,臨時用電一直沒解決怎麼辦?

新之夢4


臨時用電是建設用電,沒有移交給供電局是因為開發商原因,沒有達到移交條件。缺點是小區容易停電,容量不夠,打市長熱線,讓開發商完善措施,督促供電局儘快驗收接手


石石暇暇


你好!

1、關於臨時用電

大多數地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取得土地正式開工前,都需要向當地的供電部門申請臨時用電,安裝供電線路、變壓器等設備,作為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施工用電。

開發完畢,正常情況應當註銷臨時用電,結算用電費用,退還開發商繳納的保證金(現在已經取消繳納保證金)。

2、項目開發完畢正式驗收後,小區的供電就是用供電局正式供電系統線路供電,使用電費一般由業主自行繳納或者物業公司代收。

一般情況下,交房前,開發商應當向供電部門申請小區正式供電,供電部門根據小區用電負荷,確定供電接口,從供電局的線路接入到小區配電室。

如果小區用電負荷大,周圍開關站沒有多餘(即使有但無法保證)時,就需要單獨建站,這時投資就非常大。涉及電力線路電纜、電纜溝、高低壓配電設備等一套完整的系統。開發商與供電部門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沒有資金投資,導致交房後無法正式供電,小區只能用臨時施工供電線路供電。

3、建議找開發商、供電部門,瞭解具體情況,必要時向政府部門反應。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達到正式的交房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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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房屋交付前就需要講臨電轉正電,林電一般價格略高,此事需要開發商牽頭物業公司進行配合,儘快向供電部門進行申請,因為關係到業主切身利益,若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向政府服務熱線反饋情況。



海南泛地產傑夫


你好,你所說的問題有點不清晰。臨時用電我能理解為備用電源嗎?都接房一年多了,你找開發商解決問題的可能性不大,建議你們去找下物業。希望此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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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通過供電驗收,怎麼交付的?可能存在流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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