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推遲教師加班應不應該給加班費?你怎麼看?

道凱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延期一個月舉行,考試時間為7月7日至8日。

這樣的話高考時間就比往年推遲了整整一個月,這意味著我們的高三教師甚或其它年級的教師比起往年要推遲一個月放暑假。那麼,這推遲的一個月是算成相關教師的正常上班時間呢?還是算成加班?如果算成加班的話,那繼續上班的相關教師就應該得到除工資以外的加班費或者一定的補助嗎?

我認為相關教師應該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因為按照我國的教育制度,每年中學教師都會有兩個月的暑假,而在暑假期間仍然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所以今年多上的一個月班比起往年應該算加班,應該有相應的補助。其次,今年推遲的一個月,正式仲夏來臨時節,天氣炎熱,哪怕辦公室、教室裡配有空調,老師上下班所受的煎熬和管理學生所付出的辛苦都要比六月份前大的多。再者,就當前社會各行業的收入來看,教師工資水平是偏低的,我評上中高都十多年了,現在打卡工資也就五千四百多,更不用說很多職稱偏低的中青年教師了。近幾年,國家一再強調要尊師重教,還出臺了許多提高教師待遇、穩定教師隊伍的政策措施,這次高考時間推遲,國家要是能給上課的教師以一定的補助,不失為一項得民心、揚正氣的有利舉措。武漢疫情期間,國家給予支援武漢的醫務人員一定的補助,受到了全國人民的理解擁護,高考因“疫情”推遲,國家給與相關教師一定的補助,也一定會得到社會的理解。

也許有人會問:老師們在疫情期間不是相當長時間沒上班嗎?這不正好和因高考時間延遲而加的班抵消了?

有這樣疑問的一定是不瞭解實際情況。家長們都知道,今年寒假剛過,為了響應國家“停課不停學”的號召,大、中、小學老師都投入到“網上教學”的行動中,他們先接受培訓,然後就投入到實際教學中去,一直到現在。就我個人親歷感覺,網上教學比以往在校教學難度大、費時多、不好管理,是非常辛苦的。


荊山灰喜鵲


雙節長假馬上到了,這兩天很多人都在討論加班有沒有工資這件事,特別是公務員崗位。除了公務員,教師加班也是很普遍的,很多中學老師週末都要在學校加班,你覺得應該給工資嗎?

對於這些問題,你的答案是什麼呢?看看大家是怎麼說的吧。

江南-夏末:只求正常休假,有時候週末連去看病的時間都沒有。在鄉鎮工作,晚上加班,週末加班,一個月都見不到家人幾次。不做公務員都不知道公務員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君要臣死臣懷了太子:請公務員記住,我們這些在私企民企打工的平民百姓,也並沒有加班工資,大家都是一樣慘的。

變成安定的碗:我不想要加班工資,只希望放過我們這些事業編,不要加班到凌晨,就算加班能不能給個飯吃,或者給個調休,其他都無所謂了。

夏夜塞星:我認為:應該發,一是尊重勞動者、承認勞動的價值,多勞多得;二是應該遵守勞動法,公務員不應該例外。

聽了這些大家的意見還是不統一的,那麼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1995年頒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明確,我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那麼加班的定義是什麼呢?加班,其實就是延長工作時間,具體又可分為:加班、加點。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加點,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包括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

加班費則是針對加班的這段時間,勞動者應該獲得的工資報酬。我國《勞動法》明確了延長工作時間的條件、標準和工資報酬。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不適用於公務員

《勞動法》明確了加班的條件、標準和工資報酬。但是,這些規定並非適用於所有勞動者。

《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根據原勞動保障部制定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公務員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不適用勞動法。

教師加班,可以補休


創意思考


網友問,高考延期至7月,那麼這個期間高三老師應不應該發加班費?就此問題,我表達以下幾個觀點。

第一、公辦學校,在學期內,對老師有工作量。超過工作量會有補助,不過補助費的來源是教師績效部分的二次分配。學校沒有額外的資金去給教師發放加班費。至於高考延期到7月,教師工作是否屬於加班,取決於教育局對放暑假實踐的界定。如果在放假前,那麼教師的工作就按學校的績效考核去衡量。如果,在放假後,那麼就可以按照加班數進行統計,但是資金還是來自於教師的績效部分。

二、民辦學校,因為教師的工作構成是“基本工資+課時費+全勤+績效”,為此不存在加班一說。課上的越多,在工資額就體現的越多。也就不存在加班費之說。

總之,學校要體現多勞多得。不過學期內超工作量和和放假加班費的核算是有區別的,發放金額也是不同的。

希望以上觀點對大家有幫助。


王校長研修室


您好,很高興來回答你這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得分三個方面來說。

一、作為教師,我是覺得應該給我們加班費。

此次疫情誰也不願意放發生。教師在家裡的工作量比上班的時候還多,做ppt上網課,課後要給學生判作業。面對面交流和微信交流不單是感覺不一樣,單是效率就慢得要命。高考推遲,加上疫情的原因,退一步說其實相當於把7月份的暑假提前拿一個月寒假來休,所以哪怕四月底開學也算是正常假期。問題是,停課不停學,有的學校不到2月就開始上網課,這兩個多月一直上課,相當於根本沒休,所以推遲高考反而是事實上壓縮了教師的假期。所以給教師加班費或者是相應對津貼是應該的,這份工資我們沒有白拿。

現在很多地方教育部門已經開始準備開學後要壓縮教師的休息日。高中教師從來沒有雙休日之說,基本週六日都補課,能休一天半就算不賴的了。這要再來補課,那就是開學後估計高三的老師根本一天休不了。面對網課的夾生飯,學校肯定要安排課時。照著4月底開學到8月高考算是三個月十二週,每週拿出一天半,那就是1.5乘以12周就是18天,多出來這十八天不給加班費那就太說不過去了。

二、在學校層面,公立學校有的明事理的領導肯定是想向財政打報告撥款給老師補助,畢竟要維護好教師情緒,幹活的人。

但現在公立學校的財政預算,基本上是被政府的財政部門控制著。這報告打上去了,不是校長能說了算,還得看上面撥款部門。這個你懂的。有的實在是弄不下來,那也沒辦法,就只能給你講情懷了。職稱解決不了,該得的津貼不給你發,工資多年不漲,但是成績還要求有。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公立學校考試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原因。教師的工資,說實話就現在的物價就勉強餬口。私立學校另當別論。

三、在政府層面,尤其是一些地方財政非常緊張的地方,當然是能不給就不給了。有的想給他可能也拿不出來。尤其疫情期間。這就無須多說。你不看現在國家都鼓勵事業編出去創業了麼……



沐雨喬


領導說什麼時候可以上班就上班,什麼時候放假就放假,真還沒想過加班費,從來也沒有過加班費。我記得15年暑假在學校護校60天,發了600元的護校費,後來就收回去了,說是公職人員不能加班費。乖乖的退了,真是吃多了沒事幹。


用戶4025957264145


正常發工資就差不多了,你這要求看著像95後,不知道教育是什麼行業,只把它當賺錢又安穩的養老院了。醒醒吧,抓緊嫁個有錢人,不要教書了。加班費這東西,在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行業都是沒有的。[捂臉]太不瞭解行情了,體制內的,讓你幹你就幹,不能也要能。


Mrwang139842581


應該有點奉獻精神


用戶8679928227402


這個可能是沒有的吧。


談笑閣


我是教師,我覺得不應該,分內工作而已


無言114700151


疫情期間,不是任課老師沒上班,是否要扣除工資?假期時間是相關部門規定的,寒暑假的時間是根據教學進度安排的,特殊時期特殊對待,是否取消了假期也就沒有爭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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