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爽和周立波互相起訴吸毒言論不構成誹謗。法院一審雙方互致歉意

審判現場。

唐爽和周立波互相起訴吸毒言論不構成誹謗。法院一審雙方互致歉意

記者從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獲悉,3月31日上午,該院依法對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和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作出公開判決。

在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法院一審判決周立波應當停止侵權,並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刪除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和視頻鏈接;周立波應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書面向唐雙利賠禮道歉(內容應當事先經上海長寧法院審查);駁回唐雙利的其他訴訟請求。

在周立波、胡潔起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案中,法院一審判決唐爽停止侵權行為,並在10日內刪除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和視頻鏈接以及今日頭條刊登的微標題、文章和視頻鏈接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唐爽應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書面向周立波、胡潔賠禮道歉(內容應當事先經上海長寧法院審查);唐爽應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胡潔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8000元;並駁回周立波和胡杰的其他主張。

在這兩起案件中,爭議的焦點之一是唐爽有關周立波吸毒的言論是否構成侵權。

法院認為,爭議的焦點在於唐爽的供述是否構成誹謗,是否具有基本事實,是否存在主觀過錯,是否是故意捏造、無中生有。結合唐爽在美國辦案的經歷,他與周立波有過密切接觸,周立波前妻對周立波吸毒的供述和採訪錄像,以及妻子對吸毒來源的供述,足以使普通人對“周立波吸毒”有了認知。周立波頭髮中甲基苯丙胺的鑑定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一認識。

儘管周立波向法院提交了西奈山北寺以色列醫院的藥檢報告、約翰·阿布隆的解釋等,但周立波單方面委託在美國進行鑑定和收藏,相關組織和人員的資質和專業性無法審查,這是不足以推翻鑑定報告的結論。綜上所述,根據民事訴訟極有可能的證明規則和人民法院的判決標準,法院認為唐爽的上述言論是基於自己的認識,並非故意捏造,不構成誹謗。

審判現場。 長寧區法院供圖

唐爽和周立波互相起訴吸毒言論不構成誹謗。法院一審雙方互致歉意

另一個問題是周立波對唐爽“白狼”、“利己”、“惡棍”的評論是否構成侵權。

法院認為,唐爽與周立波一家關係密切。在唐爽休養期間,周立波一家照顧了唐爽,這一點在法庭上也得到了承認。在這種背景下,周立波稱唐爽為“白眼狼”、“利己主義者”、“惡棍”,這屬於他的自然社會反應。從涉案微博上的評論來看,雙方都有支持者,沒有片面的評價。因此,這些言論雖然具有貶義,但尚未構成誹謗、侮辱,不構成侵權。

法院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侵犯公民名譽權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與一般名譽案件不同,這兩起案件都發生在網絡空間。互聯網在信息傳播的速度、廣度、多樣性和衍生性等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特點。處理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既要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又要通過司法判決形成積極的價值導向,確定網絡空間的行為邊界,並引導公眾樹立“互聯網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的正確理念,營造清晰的網絡環境,構建良好的網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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