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佈春季防火通告!擅自野外用火的最高罰5萬元!


陝西發佈春季防火通告!擅自野外用火的最高罰5萬元!

陝西省人民政府

關於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

通 告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春季火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春季防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確春季防火期。今年我省春季防火期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春季防火期內,各級政府要把春季防火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修訂完善防火預案,全面消除火災隱患,嚴密防範、及時處置各類火情。


二、夯實防火責任。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嚴格落實春季防火責任。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承擔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建立預警監測聯動機制,加大林區牧區野外用火防控、處罰力度,提高突發火情處置能力,全力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全省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嚴格遵守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落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三、提高防火意識。春季火災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特別是森林草原等處於高火險期,嚴重威脅生態環境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加大安全防火宣傳力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保護好綠色家園。


四、加強火源管理。春季防火期內,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授權的機關批准;因生產活動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草原防火部門批准。個人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嚴禁在野外玩火弄火、私燒亂點,嚴禁在野外燒荒燒地邊、焚燒農作物、焚燒垃圾,嚴禁在野外燒火做飯、吸菸、亂扔菸頭等。


五、倡導文明祭祀。清明將至,要引導群眾自覺摒棄祭祀陋習,依法嚴禁焚燒紙錢香燭、燃放煙花爆竹等,盡全力消除清明火災隱患。要堅持文明祭祀,採用鮮花祭奠、網上祭奠、植常青樹、清掃墓碑等文明時尚、綠色安全的祭祀方式懷念逝者、寄託哀思。


六、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開展全方位、拉網式的春季火險隱患大排查,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隱患,各級政府要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措施、明確時限,實行掛牌督戰、銷號管理,確保改徹底、改到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失職瀆職、有令不行、貽誤戰機等行為,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七、嚴肅處罰追責。春季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在草原防火管制區內未按照規定用火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採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並對有關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單位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森林草原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防火期內違規用火的公職人員,一律按照上限處罰並通報所在單位,對不作為、履職不力的公職人員,一律依法給予處分。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查處。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或野外違規用火行為,應立即撥打12119報警。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2日

注:轉載請註明出處,嚴禁修改標題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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